劉偉聰

劉偉聰是初選案16名不認罪被告中,第四名登上證人台的被告,從2023年7月6日到7月7日。審訊以英文進行,法官、檢控官、律師庭上發言均為英語,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選擇自辯,與其他以粵語作供的被告不同,劉偉聰以英文作供,以下是根據問答內容整理的案情。

劉偉聰,初選案審訊時55歲,1993年香港大學法律學士畢業,但沒有立即加入法律行業,而是在考完畢業試之後,即加入皇家香港警察擔任見習督察,但僅僅4個月之後就辭職,以有條件取錄加入政府做政務主任——劉形容,這是他的「夢想職業」(dream job),但是正式取錄的條件是要獲得二級榮譽或以上畢業,劉最終未能達標,只能離開政府,幾個月之後,他成為了親建制工商政黨自由黨創黨主席李鵬飛的演説寫手,在1994年1月到9月為李工作。

1994年10月,劉重返法學院完成法律專業資格證書(PCLL),並在1995年12月成為大律師,之後開始執業。

2000年9月,劉暫停工作,到倫敦政經學院(LSE)深造,先完成了哲學碩士學位,然後開始攻讀博士學位,他研究的領域包括「英美自由主義、正義理論、法學實證主義和憲制設計」,他的博士論文主題是「憲法修訂的合理性」,即「一代人修訂約束未來數代人的憲法是否理性和合理」,而論文的研究材料主要是中美憲法的修正案。但研究了4年之後,劉說因為與導師的「intellectual disagreement」(智性歧見)而終止學業,沒有取得博士學位就在2005年返回了香港,恢復執業。

到了2010年,劉加入香港司法機構成為一名特委裁判官,先後在東區和觀塘裁判法院工作,到了2012年10月,劉說因為無法成為正式裁判官而離開司法機構,「不無遺憾」(not without a heavy heart)。

劉說在2016和2017年間,因為社會環境的關係,他做的案件大都與公共秩序事件有關,比如非法集結和暴動。除了做執業大律師,在2017到2021年,他在香港大學法學院兼任副教授,課程是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和理論。2012到2022年之間,劉還在《信報》和《明報》寫專欄,内容主要是介紹書籍、電影、文化活動,偶爾會論及時事。

劉說自己成為大律師20多年,法律的精神和價值塑造了他的個人價值,並引述他為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主編的《Professional Conduct and Risk Management》一書所寫的關於法律專業的道德基礎的章節來表達:

「The legal profession is more than a group of legal practitioners. They owe a duty to their clients but also an overriding duty to the court and justice. Lord Langdale once remarked, [the] zeal and arguments of every counsel, knowing what is due to himself and his honourable profession, are qualified not only by considerations affecting his own character as a man of honour, experience and learning, but also by considerations affecting the general interests of justice. This morality testifies to the fact that the legal profession is functioning in and even constituting the matrix of the rule of law, transcending the mere domain of business interest or personal success.」

對此法官陳慶偉對此深表同意。

- 考慮參選 - 

劉偉聰聲稱,自己一直相信,從政就是加入政府,直到他在2019年11月參加區議會選舉,並成功在又一村選區勝出,成為深水埗區議會的一員。

劉偉聰在區議會選舉中僅憑99票的優勢勝出,「not respectable at all」(不值一提)。對於自己的競選表現,他也感覺「略微沮喪」,因此勝選之後並沒有打算再進一步挑戰立法會。但到了2020年的農曆年前後——即大約2月初,他的朋友、支持者、甚至傳媒記者都開始問,或者鼓勵他,是否會參加立法會選舉。

那個時候,劉說自己「僅僅是考慮」,也問自己,如果當選,自己可有什麼貢獻?比照區議會選舉的結果,自己當選的機會有多大?而且如果當選之後,自己的執業就會受到很大影響。所以當時參選立法會, 他說自己的想法是「非常模糊且粗略」(very vague and rough)。

- 第一次協調會 -

2020年3月,劉偉聰的區議會辦公室私人助理李大為(音)因為知道劉在考慮參選,就告知劉,民主派會有協調,3月24日號九龍西選區會有一個協調會,是某種開放式的會議(some kind of an open meeting),於是當日劉就同李一同參加了九龍西的第一次協調會。劉偉聰說那是他參加的唯一一次協調會。

劉說會議上有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第14被告何啟明,還有能講流利廣東話的巴基斯坦裔港人 Philip Khan,另外就是他和他的助理,總共有「十幾二十人」,而且開會期間,「不斷有人進進出出」。

劉不記得會上戴有否傳閲過《35+計劃》這份文件,在控方審訊文件夾見到這份文件的時候,他也不能確定自己之前有無見過、讀過。

劉記得會上講話的主要都是戴耀廷,「他描述了一個樂觀但謹慎的狀況,說民主派在區議會選舉取得好成績,不過整體得票比例不是壓倒性,因此對接下來的選舉,最重要的就是策略性投票」,劉認為戴耀廷說的很有道理(made every sense),因為區議會選舉的投票機制和立法會選舉不同。

戴耀廷鼓勵與會者參與協調以實現策略性投票,從而在立法會選舉中取得更多的議席—— 「我不記得他有沒有講過35+,但他講過類似大多數(majority)這樣的話」。

戴耀廷告知與會者,如果民主派取得多數,就可以做到很多事,有很多憲制權力可以運用,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但是我不記得他是否有用『積極』這個字,我也不記得他有沒有講『可用可不用』」。

「有一件事我非常肯定,當時我沒有聽到任何説法是捆綁初選參與者在大選之後要做什麼」。

戴耀廷也提出了兩種協調方式,即初選和大型民調,以及各區的目標議席數,而九龍西的目標是4席。

在戴耀廷發言之後,與會者就開始自我介紹。劉偉聰在會上表達了自己對初選的不民主性的憂慮,因為初選不能給選民全面的選擇,「我沒有大聲説出來的就是,有初選的時候,通常都會讓候選人的政綱激進化,擠走那些立場溫和的人。但似乎沒有人對我提出的觀點感興趣,而且也完全沒有討論。」

劉偉聰說會議大概開了一個多小時,沒有正式的結束和結論。「人們不斷進進出出。最重要的就是知道了協調的安排以及民主派的想法,所以當我聽到初選或大型民調這兩個選項之後,我就心滿意足了。」

離開第一次協調會的時候,劉偉聰也沒有留下自己的聯絡方式,他說這是他做大律師的習慣,其他人只可以通過他的秘書或者助手聯絡他,而不能直接聯絡到他,他也不用 WhatsApp,只用蘋果手機自帶的 iMessage,所以沒有加入任何初選的 WhatsApp 群組。

「當時我還沒有決心參選,所以初選對我來說不是一回事(not a thing for me),所以第一次會之後沒有發生什麼事,我也沒有參加第二次會議。」

- 改變主意-

2020年4月底,劉偉聰終於決心參加立法會選舉,轉捩點,據他所說,是上訴庭在2020年4月29日頒下裁決、駁回盧健民2016年旺角騷亂暴動案上訴,當時劉偉聰是盧健民的代表大律師。

「這對於我的思考有所影響。《公安條例》相當嚴苛,其中的非法集結和暴動罪都相當嚴苛」,這時法官陳慶偉插嘴,說這是因為條例受到1967年暴動的影響,劉回應說,認為法律應該與時俱進,因此他想加入立法會,這樣就可以修訂一些過時落後的法例。

「這就是我對加入立法會的大致想法。」

儘管就「過時法例」問題上饒有興味地提出他熟悉的《藥劑業及毒藥條例》 ,法官陳慶偉未有在決心參選的時點問題上被輕輕帶過,他指出,2020年4月28日,《蘋果日報》發表了戴耀廷的《攬炒十部曲》 一文,問劉偉聰是否有留意。

劉偉聰說,1991年,在他讀大學的時候,戴耀廷曾教過他法律寫作和研究,但此後兩人並無私交,除了2019年尾或2020年初,兩人曾經受邀同場做法律講座。劉偉聰說除了數年前讀過戴耀廷寫的《用愛與和平佔領中環》,就從不讀戴耀廷的中文文章,因為覺得他中文文章「又長又冗」,他只會讀一些戴耀廷的英文學術文章,比如在2020年上半年,戴和幾名法律學者聯名發表的「Pursuing Democracy in an Authoritarian State: Protest and the Rule of Law in Hong Kong」。

劉偉聰引述了這篇學術論文的幾段,並説「如果同一個作者倡議攬炒,是會令人十分驚訝」,因為學術文的結論是講,要培育更強的法律文化,發展出更成熟的競選配票機制,從而令中共更難操弄現有的機制。

「我只讀他的英文學術文章,在那裏他看起來完全是另一個人,當我聽到他用『大殺傷力憲制武器』 這樣的字眼時,我是非常驚訝。」

2020年4月底、5月初,即便已經決心參加立法會選舉,劉偉聰說自己仍然無意參加民主派的初選。

- 再改變主意 -

2020年5月,劉偉聰不參加初選的想法有了改變。

劉偉聰說在深水埗區議會,曾有兩位區議員同是與他關係頗好,很願意教他區議會事務,也鼓勵他考慮參加立法會選舉,他們認為劉也應該參與民主派初選,「他們認為,如果你不參與初選,就可能被視為『鬼』,或者不夠投入,我們對此看法不同。」

到了2020年5月,兩人忽然告知劉偉聰他們無法再與他合作,轉而支持另一位潛在候選人,劉偉聰說這對他是一個警號,儘管兩人沒有明言原因,但劉偉聰認為是與他拒絕參與民主派初選有關,「因為我不參加初選,他們一定對我的勝選機會有所憂慮,而這讓我再次思考這件事,我是應該還是不應該參與初選?」

劉偉聰也認為,兩人所言有一定道理,如果他不參與初選,可能會被質疑是「鬼」或者不投入,而到了9月大選的時候,他就要與初選的勝出者競爭,而後者一定比他更有勝算。

法官陳仲衡問劉偉聰當時是否知道有「三投三不投」 ,那是初選案第五被告吳政亨在2020年3月中、以網絡身分「李伯盧」(liberal 諧音)發起的運動,呼籲選民在初選投票、在立法會選舉投票、投給初選勝出者;不投不支持初選、不參與初選、不尊重初選結果的候選人。

劉偉聰說自己當時不知道,是到7月初選投票日前幾日,在黃埔街頭見到標語才知道。

2020年6月,劉偉聰的助理李大為告訴劉民主派會搞初選,細節之後再公佈。

- 知道這些就夠了 -

2020年6月18日,劉偉聰簽署了初選提名表格。

表格是他的私人助理李大為給他的,在簽署之前,劉也確認自己有仔細閲讀過表格,因此留意到第二段提及「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區主持之協調會議之共識」,於是他問李,這裏的「共識」是指什麼,但他不記得李是立即回答他,還是問過民主動力之後再回答他,但總之李給他的答案是民主動力告知李的幾點。

第一是九龍西目標取得4席,最終多少人或多少隊出選待初選完成再決定;第二是實體票和電子票都會用;第三是候選人要幫忙找地方做票站——劉偉聰只是對最後這一點有微言,因為覺得有損公正。

至於第二段裏面的「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劉偉聰說他的理解是初選的「官方名稱」,而不是一份文件。

「目標」就是指通過初選揀選最有機會的候選人參加正式選舉,通過策略性投票,讓民主派成為議會的多數。

「我不知道參加初選會和未來成功當選的人在議會做什麼有捆綁。」

法官陳慶偉質疑,劉所説的幾點,只是「logistics matters」(後勤細節),除了目標4席之外,都算不上「共識」,劉偉聰也同意。陳官問,你不覺得奇怪嗎?搞了這麼多個月,只是同意了這點東西?

劉偉聰說,不覺得啊,因為我完全不知道在其他區發生了什麼事。我知道這些就夠了,因為我只是參與初選,這跟我真的當選之後要做什麼,一點關係都沒有。

法官陳慶偉再追問,你有參加選舉論壇,你沒有問其他人在協調會談了什麼嗎?你們是敵手喔。

劉偉聰答,我首先要知道有其他協調會才會去問協調會,但是我當時都不知道,而且我沒有視他們為我的敵人,只是競爭對手而已,我基本上都看過他們的政綱和競選材料,大致瞭解他們的立場。

陳官:你不擔心自己落敗嗎?

劉偉聰:我和我的團隊本來就預計我只是位處邊緣,最終也的確如此,如果要講鬥黃 ,那我那個時候的確不怎麼黃。

- 競選材料 -

劉說自己的競選材料中,從無提及「否決財政預算案」,但有要求修訂法例、要有關人士為警暴負責,而「民權重光」這一句,這是要取代他在區議會選舉的口號 Let people see the sun,因為團隊認為舊的口號可能令人聯想到他在九龍西的本土派競爭對手張崑陽 。

單張中還提到 「authoritarian pressure」(專制壓迫),劉偉聰解釋是當中央和港府不遵守「一國兩制」,向社會施壓,主要是指19年的逃犯條例修訂事件。那用「equal ferocity」(同等猛力)去捍衛權利又是什麼意思?劉偉聰說是指修訂法例,而不是否決預算案——「我需要政府和立法會正常運作,這樣才能修訂法律」。

- 墨落之謎 -

2020年6月26日是九龍西選舉論壇,劉偉聰說在論壇前幾日,他被告知網上流傳的《墨落無悔》聲明書上他的名字。

劉偉聰說,「我不是簽署人,我沒有叫任何人幫我把我的名字放上去」,「我的所有競選材料無一提及這份聲明書」,而他的名字為何出現在聲明書上,對他來説至今是一個謎。

得悉自己的名字出現在聲明書之後,劉偉聰說自己問遍了自己辦公室的同事和競選團隊成員,但所有人都說自己沒有幫他簽過名。

劉偉聰在那時也認真閲讀了聲明書的内容,「第一反應是笑了出來」。

劉偉聰在作供時,先是挑剔了聲明的用字——落墨才是強調動作,墨落像是說墨水不小心滴落;共同綱領在中國當代史有特別的意味,所指的是中共建政時與民主黨派簽訂的共同綱領——然後才講到聲明的具體内容,「我認為那兩點是 stating the obvious」。

劉偉聰也留意到聲明書上的一些名字,「我很好奇他們為什麼會出一份這樣溫馴——如果不是膽小的——聲明,我猜他們可能是想重塑一個正常或者平常的形象,說我們會用憲制權力,僅此而已,因為當時有部分本土派人士是倡議外國對香港和中國官員實施制裁的,這很明顯不會是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他們可能想重構一種理性、守法、正常的形象,吸引更廣泛的選民吧」。

劉偉聰說自己對聲明内容的唯一不同意之處就是「五大訴求」 ,他自己的競選材料裏面從無爭取五大訴求,他說五大訴求對於他是一個 agreeable but not engaged with(可同意但不會投身爭取)的選項,因為他對五大訴求每一點都有不同的看法。

即便有上述種種,劉偉聰還是決定不公開説明自己其實並沒有簽署墨落,而是選擇了將錯就錯。

「如果我在社交媒體上公開澄清,那就是公開告訴大家我反對五大訴求……那就意味着選舉自殺,但我仍然是一個有原則和誠信的人,因此我在整個競選過程中,從無倡議過五大訴求」。

- 神秘論壇筆記 -

這樣「謎一般的事件」發生了不止一次,劉偉聰說自己根本不需要為選舉論壇的辯論做什麼準備,「我一生人隨時都準備好與人辯論」,但警方在他的區議員辦公室搜出了一份為論壇做準備的筆記,而劉偉聰堅稱不知道是誰準備這份筆記,自己也沒有用過這份筆記,是直到收到控方的審訊文件夾才第一次見到這份筆記。

法官李運騰指出,筆記有提民主黨的九西參選人黃碧雲(初選案被告,選擇不認罪)沒有簽署墨落,而劉偉聰的名字在墨落上,劉偉聰說,雖然不知道是誰寫的筆記,但肯定是一個不瞭解他的人,因為他絕對不會言語攻擊一名女士。

法官陳仲衡指出,筆記提及何啟明的時候稱呼他為啟明兄,這與劉在論壇上稱呼何的方式一樣。劉偉聰說,在論壇上他不只是這樣稱呼何,也有稱呼馮達浚為達浚兄,這是他的一個説話習慣。

法官陳慶偉指出,筆記上提及的議題,比如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劉在論壇上也有提及。劉偉聰說,自己時常會與職員和助手交談,讓他們瞭解自己的想法,而且關於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這個議題他長期有思考,不是為了選舉才準備。

法官陳慶偉問,有沒有可能是你的競爭對手準備的呢?劉偉聰說,如果一定要揣測的話,可能是一個很心急想幫手,但不太瞭解他的人吧。

劉偉聰說筆記上寫「法治已死」——「我從來沒講過法治已死,我怎麼會講法治已死呢?」

- 我們的、你們的 -

關於自己在選舉論壇上的發言,除了幾處口誤的修正,最重要的是劉偉聰對對手何啟明提問時講了一句「第一個出來簽這個我們的參選聲明」。

劉偉聰解釋說自己當時是指墨落無悔聲明書,但一時想不起名字,所以低聲喃喃了「我們的」,他其實是想說「你們的」。控方盤問時重播片段,片段中劉的確清晰地説出「我們的參選聲明」,不過法官陳慶偉表示「聽得不太清楚」。

劉偉聰也說自己有準備在選舉論壇上被問到簽署墨落的事,「如果有人問我,我就會說我其實沒有簽,因為那個時候我不可能再隱瞞,我不想選舉自殺,但我一直有所準備。」

- 沒想過是串謀 -

《港區國安法》頒佈實施之後,劉偉聰有閲讀,但因為是新法例,他說自己只能用普通法來讀。翌日,他就成為了國安法下第一名被告唐英傑的律師。

劉偉聰也有比照自己的言行與國安法下的四大罪行,認為自己的競選材料和政治立場都沒有犯法,所以也沒有做出任何修改。

「當然有一件事我沒有考慮到,就是串謀,但我認為自己只是參與了一場初選,而我也已經講了好幾次我是如何理解其目的的了。」

劉偉聰在九龍西初選得票排名第六,不入圍,之後也沒有參加官方大選。劉偉聰是47人被正式落案起訴之後,少數獲准保釋的人之一、也是還押時間最短的人之一。他在2021年3月5日獲准保釋,累計還押4日。

初選案大審118日,其中逾100日為控辯雙方傳召證人作供及盤問證人,本專頁整理5名控方證人、10名不認罪被告、1名辯方證人、1名選舉主任、6名國安警員的個體供詞,其中選舉主任和國安警員為同一篇,點擊他們的頭像即可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