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德來

施德來是初選案16名不認罪被告中,第五名登上證人台的被告,從2023年7月10日到7月13日,其主問、盤問共涉4日,1個星期內完成。審訊以英文進行,法官、檢控官、律師庭上發言均為英語,證人——除本身是大律師和選擇自辯的劉偉聰外——均以粵語作供。以下是根據問答內容整理的案情。

施德來,1982年生於香港,土生土長,2005年在香港城市大學修畢社工副學士,2007年在香港修畢英國 Sheffield Hallam University 的社會科學學士學位,2018年在香港理工大學修畢社工碩士學位。

施德來說「我讀社工課程認識好多基層居民的需要, 我認知到民協(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是重視基層服務的,當時2005年民協有四成區議員本身都是社工訓練出身的,所以我就應徵民協」。2005年5月他成為全職的社區幹事,在創會會員譚國僑的辦公室擔任助理,「主要負責深水埗區的公屋重建計劃」。

2008年,施德來正式加入民協,2010年成為民協中央委員會成員,2016年1月當選民協副主席,2016年民協立法會大選失利,年尾改選、主席莫嘉嫻辭職,由施德來接任,直到2021年3月初選案首次提堂之後, 施德來因為保釋條件限制,辭任民協主席,但仍然是民協會員。

施德來曾經三度參加區議會選舉,分別在2011、2015和2019年,2011年在深水埗的蘇屋選區,落選;2015年在黃大仙區議會的東美選區,首次當選;2019年在東美選區成功連任。2021年7月,施德來辭任黃大仙區議員。

辭任民協主席之後一個月,施德來開始做社工,為劏房家庭提供服務。

施德來已婚,太太也是社工,兩人育有一子,目前9歲。

- 難也要選 -

2020年立法會選舉,是民協重返立法會的機會。

2016年的大選,民協失去在立法會中唯一的議席,施德來憶述自己接任民協主席的時候,民協的狀況是「傳媒不關注,公眾支持度都下跌了,可以這樣說,本來16年未改選立法會之前,我們有18位區議員,因為沒有了立法會議席之後,對區議員支援都會減少,所以有些區議員退了民協,有三分一」。

作為一黨之首,在2020年,施德來「希望協助到民協在2020年立法會選舉裏面能夠贏回一個議席」,「特別是民協在民主派的定位裏面重視民生,所以我都希望立法會裏面有重視民生的民主派聲音」。

不過現實是,施德來所在的選區是九龍東,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很難選」——「民主派在九龍東從來都是不是很多議席的,九龍東總共有5個立法會席位,民主派過去一路都是取得2席,兩個現任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和胡志偉,我估計他們會競選連任,加上上屆有選過而高票落敗的譚得志和黃之鋒參選,所以我會評估勝算不高」。譚文豪、胡志偉、譚得志、黃之鋒均為初選案被告,均選擇認罪。

但他仍然希望代表民協出選。

2020年3月7日,民協執委會會議通過立法會參選提名,施德來在九龍東,何啟明在九龍西。

4月13日會內投票,正式確認提名,施德來也在4月開展了自己的選舉工程。

九東九西的勝選希望差別,施德來提出可以體現在選舉經費上:「民協在4月份通過我同何啟明參選立法會選舉,民協分配了20萬(港幣)給何開始選舉,分配了10萬給我開始選舉,後來何啟明那邊增加了錢,而我就用這10萬直到整個選舉完結。」

到初選完結,施用掉了7萬。

- 收過文件 -

施德來所在的九龍東是最先舉行協調會的地區。2020年3月2日——在民協內部開始提名程序之前——九龍東召開了第一次協調會,施德來有出席,之後他還出席了3月16號的第二次協調會,和5月4號的第三次協調會。

他記憶中,「我在九龍東的三次會議,我沒有印象有討論否決財政預算案或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權力」,「不肯定有沒有講過」。

施德來說第一次協調會上,沒有印象有傳閱《35+計劃》這份文件,他是在收到控方的審訊文件夾的時候才看到這份文件,但不能確定自己此前有無看過,只是對照文件內容,能夠知道「開會是有按着那份文件相似的内容作出討論」。

他確認,自己是「35+九龍東立選座談會」的 WhatsApp 群組9名成員之一,並在群組中收到過幾份文件,包括第一次協調會後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發送出來的會議總結,第三次協調會後在5月5號發出的第一份協調機制文件,和在5月8號發出的最終版協調機制文件。

施德來記得第一次協調會之後的會議總結並無最終協調機制文件中、關於運用否決權的第二點,「我記得 PW1(區諾軒)是講第三次會,或者他用了一句『不遲於第三次會議』 是有這個討論,第一次會是沒有這個討論。」

對於戴耀廷將「沒有在協調會上討論過」的、關於運用否決權的第二點加入協調機制,施德來當時認為做法「可以有商榷」,聽審多日之後也有感第二段是「僭建」(illegal structure,法官李運騰語)。

「不過因為我認同爭取五大訴求,所以我當時見到這一句話沒有捆綁性,所以⋯⋯我沒有提出反對。」

- 合理原因 -

2020年5月,施德來看見協調文件出現了第二點的時候,「沒有反對,也在 WhatsApp group 裏面我沒有出聲。」

「我見到『積極運用』 這個字眼,我理解這個字眼是沒有捆綁的意思,不是一定要用,但是會考慮,去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就是意思沒有捆綁一定要否決財政預算案或運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

「另外,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我是相信基本法是真的賦予立法會有個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因為由基本法50到53條的立法原意,條文内容和基於不同原因否決財政預算案都是基本法賦予的權力」。

法官陳慶偉質疑,基本法所講的是否決預算案的程序和後果,但並沒有賦權立法會「逼」特首。

施德來解釋說:「我會理解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去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雖然條文沒有寫到五大訴求,但在這條條文的立法原意、條文内容和否決財政預算案的原因——不同原因否決財政預算案,都是源於50到53條的憲制權力,除了我自己看基本法,也都在不同文章裏面得到的理解」,「原因可以是財政預算案相關,或財政預算案以外的原因,都是一個原因」,「我認為基本法沒有寫明一定要基於財政預算案而否決」。

法官陳慶偉繼續質疑,如果是因為「不恰當的原因」(improper reason)呢?比如「我是一個貪腐的立法會議員」。

施德來說,「收賄款已經違反了另外一些法例」,「那個不關否決原因,是另一些行為,它是其他的法例問題,犯其他法」,「他要有一個原因提出來,五大訴求在這裏是一個原因」。

法官陳慶偉直接指出,不恰當的原因可被視為不恰當地使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Any improper reason would not be regarded as a proper exercise of the power conferred by the Basic Law )。

施德來:「所以我會認為,特首回應五大訴求,是權力下恰當的原因。」

- 否決合法 - 

法官陳仲衡明言,審訊無關「五大訴求」本身是否合法,而是爭取「五大訴求」的手段(means)是否合法,施德來就講他對基本法50到52條設置的機制的三點理解。

施德來說他的理解基於三篇文章,一篇是2020年3月25日「香港01」對時任港區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的訪問,一篇是2020年5月5日戴耀廷在《明報》上發表的《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憲制設計》,一篇是2020年5月12日戴耀廷在《明報》上發表的《「支持否決」不能成為DQ理由》。

關於第一篇文,施說:「根據基本法第50條這一段,裏面提到基本法50條,如果立法會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行政長官可解散立法會;第52條,如果重選的立法會繼續拒絕通過預算案,行政長官必須辭職。跟着就是譚耀宗,他是起草委員,起草原意由他演繹,括住那句——我們當年考慮到,會否是特首做得不好呢?或者是立法會多數派試圖留難特首,我們想取一個平衡,讓選民通過重選,決定哪方合理——法官閣下這是其中一篇文章,讓我對起草的瞭解。」

「當立法會同行政長官出現嚴重分歧,基本法的50到53(應為52)條就是一個解決機制,其中一個解決方法就是當第一次否決財政預算案後,特首解散立法會重選,香港人選民可以選擇哪一邊是合理,從而解決這個憲政危機」。

第二篇文,「 『這憲制設計假設了立法會是有機會與行政長官及行政機關出現嚴重分歧的,並預先設計了解決的方法,就是把決定權交到選民手上,這也是為何基本法預先設計了否決,解散重選辭職的憲制安排』。法官閣下因為我看了這一段,與譚耀宗的理解相若,而我認知,戴耀廷也是基本法起草諮詢委員會的委員,所以他理解那個基本法50到53(52)條的原意我是相信的。」

「第二點是,關於基本法50到53(52)條是為政府能夠維持運作而設立的⋯⋯剛才讀的那一段的對上兩段,即『按基本法的安排,即使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行政長官也不一定要解散立法會,他可按第51條向立法會申請臨時撥款,換句話說,行政長官仍可提出新的財政預算案,爭取立法會支持,不過若行政長官真的要解散立法會,他可按第51條在選出新的立法會前的一段時間内,以上一年財政年度的開支標準,批准臨時短期撥款,維持特區政府的一般運作』,法官閣下,因此我理解到,即使運行基本法50到53(52)條的憲制程序,政府仍然可以維持一定的運作」。

第三篇文,「運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第三點是基於不同原因否決財政預算案都是基本法賦予的憲制權力⋯⋯ 『基本法的條文並沒有規定,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只能單純因為財政預算案的内容,若我們是 take text seriously 認真對待文本的話,說立法會可基於不同理由否決財政預算案,應沒有偏離基本法』。下面還有一段會解釋得詳盡一點⋯⋯ 『因為從基本法的條文,基本法起草時的討論,及基本法過去20多年在這方面的實際運作去看,立法會有可能基於不同原因投票反對財政預算,是完全在基本法條文之内,並不違背基本法的立法原意』。」

這個理解,按施德來所說,貫穿了他整個初選期間對於運用否決權爭取五大訴求的理解:「當時我看到九龍東(協調機制)final 的文件,或者之後見到的墨落無悔,或者之後我在6月中之後開始的初選的工程,我提到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權力,都是基本法賦予的憲制權力,我得到這樣的理解」。

- 選舉語言 - 

施德來說自己選擇參加民主派初選是為了做宣傳,而且並不預期自己可以在初選中勝出,他在初選期間的言論愈趨「進取」,但只是「政治語言」「選舉語言」,不代表民協「關注民生」的政治立場有變,與民協的另一位候選人何啟明完全無關,甚至也不是他自己過去一貫的立場。

他說,「參與選舉可以增加知名度和改善民協形象,特別是初選期間,我想推動一些民生政策,所以我就參與初選」,「我本身勝算不高,參加初選,候選人一般比正式大選少,我覺得可以容易些做到宣傳」,「很現實地說,在九龍東我是沒什麼勝算的,但每一次選舉都是一個宣傳機會,宣傳自己和自己所屬的政黨,也都可以說是未來,再下一屆的選舉,去做部署」。

做宣傳的目標是「改善民協形象,因為民協給人感覺是騎牆、弱勢」。

選舉的設定、宣傳的目標催化他運用「選舉語言」:

「選舉很多時都是一個政黨一些形象的塑造的機會,民協有自身的一些優點,也有一些缺點的地方,於是選舉上我們都會有一些形象、技巧和選舉語言去配合當時的選舉處境」,「我一直參與民協,是以服務社區、做民生為重,但立法會選舉它有一個闊的層面要處理,所以有形象工程要配合選舉需要」。

「在初選的期間,到6月份議題是比較政治化的,所以我在發言或選舉的策略部署,都變得是企得硬咗(站得硬了),那些都是因為選舉的需要」,「最主要原因是當我沒有勝算的時候,傳媒不會報道,民協講民生議題,難以受到關注,所以我是做了一些調整,是希望增加曝光率,所以都有一些選舉語言會用到」。

按照施德來的憶述,4月到6月,這種「需要」沒有那麼強烈。

2020年3月28日,民協黨團會議記錄顯示,施在九龍東的競選方向「民協九東方向會以民生優先,希望稍後重啟九東初選的討論」。當時九龍東已經開過兩次協調會,決定是不搞初選、只搞棄選,施德來辯稱「字面意思是,民生這個題目我希望在九龍東表達出來,因為本身九龍東協調會都總要開多一次去聼棄選的民調細節」。

4月開始選舉工程到7月初,施德來說他都有派發關於公益金抗疫基金申請的單張,單張上不僅列出他所在的黃大仙區申請地點,還有同屬九龍東的觀塘區申請地點。4月28日,施德來製作五條橫額,內容都是「爭取設立失業援助金 回水俾返我份強積金 拉闊民主派光譜 同創35+奇跡」,4月到7月都有懸掛,也有用在一些街站。

5月4日九龍東第三次協調會之後,5月7日,施德來到藍田開街站,有關的臉書貼文下面有 hashtag 標記「民主派初選」 和 「民生變革」,後者是施德來當時的競選口號,「反映我希望立法會民主派取得過半數議席,希望推動一些民生有利的措施」。

5月18日製作的橫額 「如果民主派在立法會議席過半,我們就有權力逼使政府,立即推行失業援助金,民生要反抗,奪回自主權」,施德來說這是他當時對35+的想像:「我想如果民主派拿到過半數,可以做到一些有利民生的東西,包括我一直在初選期間、民協多年來提倡的失業援助金,這個是到5月18號我想像民主派過半數可以做的事情」,「我都期望民主派可以在立法會拿到過半數議席,當然我期望林鄭會對五大訴求有所回應,舒緩政府同市民之間的矛盾,同時民生項目都好重要,那刻我真的沒有想過否決財政預算案是真的會去做的一件事,我一路都視為一個談判策略去演繹」。

- 墨落轉捩 - 

事情在6月份起了變化。

施德來說自己在「3月到6月中之前呢,我是沒有想過運用財政預算案的做法」,5月8日收到九龍東協調機制文件、見到關於否決權的第二點,施德來說自己當時的態度是「默許」。「6月份我是更進取」,「因為6月份有墨落無悔的出現,用詞直接過5月8號的第二點,6月份的時候我同意簽署了墨落無悔,所以我會說我6月份更進取」。

6月10日《墨落無悔》聲明書的出現,在施德來看來,是「將初選的議題集中在了一些政治議題,因為當時公眾對於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因為有墨落無悔出現,這條題目在公眾層面變得有知悉」,「未有墨落之前,公眾是不會知道協調會裏面有什麼共識,除了贏輸機制之外」,「墨落那兩點的討論,公眾知道的渠道,就是墨落無悔開始」。

法官李運騰質疑「墨落讓初選焦點政治化」的說法,指「35+計劃」一開始的目標就包括實現五大訴求,而這本身就是一個政治議題,施德來不這樣理解:「最早的35+計劃的文件會形容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是一個參選資格,它是一個口號或者一條界線,去界定什麼人可以參選。所以我會覺得在早期其實五大訴求不是一個,呃,初選計劃的目標。」

施德來說自己在6月10日夜晚,在民協同事的提醒和自己搜尋下,看到聲明書,所看的版本是當時港島區候選人、聲明書發起人之一梁晃維的臉書貼文,施說自己與梁本身並不相識。梁晃維也是初選案被告之一,已選擇認罪。

聲明書寫道:

我們呼籲有意參與初選者,在宣布參選時公開簽署以下聲明:

「1. 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撤銷所有抗爭者控罪,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並重啟政改達致雙普選。

2. 我認同若支持度跌出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

施德來說:「對我來講這個聲明書最重要是那兩點聲明,我會認知到第一點是同我在5月8號收到的九東 final 文件有相似的地方,不過它由積極運用變成會運用,我的理解是比較相對進取一些的,但是都沒有一個叫一定要否決財政預算案或捆綁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意思,另外第二點是關於贏輸的機制,每一區初選機制不同,總之輸了就停止選舉工程,這一點我都同意的。」

對齊何啟明的口供,施德來也說民協黨團 WhatsApp 群組當時對聲明書有簡短討論,決定是民協沒有立場,交給兩位候選人自行決定,而施德來的決定基於兩個原因:

「第一我真的相信基本法賦予立法會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這個是基本法賦予給我們的憲制權力,而我也都視否決財政預算案為一個爭取的策略,當議會過半,我期望特首有所回應,解決社會矛盾,都還有一個處境可以講,在這一個聲明出了之後,在一些社交平台……説法是傳統民主派會輸打贏要,輸了初選都不認數,這個會影響選舉和形象,都是其中一個推力,令我去簽署。」

6月15號,施德來說看到社交媒體對於《墨落》「很有反應」,於是他在臉書上發佈貼文,「裏面有提及我簽署了墨落無悔的聲明」——「我都想藉墨落無悔的聲明去增加初選裏面被認知」,「刻意用政治議題引起公眾關注」,也是回應外間對傳統民主派輸打贏要的質疑。

施德來又呈堂一張6月17號他擺街站、收集初選提名的照片和臉書貼文,當時他仍然用「民生變革」作為選舉口號,「我也都有提及我的政綱是包括失業援助金和強積金修例。也都有提民主派初選在7月進行投票。希望市民提名我參與民主派初選」。他說當時,用35+來改善民生的目標仍然沒有改變。

6月20號,施德來提交初選提名表格,政綱的部份,他用了《墨落》。「因為我想顯得我在民主議題上的形象是進取一些。墨落無悔在6月10號到20號之間是引起了公眾的關注,所以我擺墨落無悔在政綱這一頁,去顯得我在爭取五大訴求的形象進取一些。也在強調,如果在初選裏面我輸了,就不會去參選。」

法官陳仲衡質疑,就算擺了《墨落》,也不會讓施德來或者民協比墨落的其他簽署人更為進取。

施德來:「所以最主要是處理民協自身的形象,因為民協很多時被人說我們左搖右擺,擺墨落無悔是的確我覺得顯得我們進取,這個是當時的想法。」

- 共同綱領 - 

九龍東的特殊之處在於它有自己的一份《共同綱領》。

據控方第一證人區諾軒的口供,在2020年6月14日,他收到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的 WhatsApp 短信,其中講到五點,「包括第一,他們覺得要發佈一份公開協議,説明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第二,他們要求大會認可這份公開的協議,第三,他特別強調民主黨,他引述民主黨說大會公開同意的文件他們願意簽,第四,關於否決預算案的説法,怕候選人避重就輕,第五點,蔡澤鴻同我在電話都有強調,他說希望大會可以接納,如果不是,他怕『兵變』。」

區諾軒說自己在給蔡澤鴻的回覆中表示,憂慮其他選區都會有類似的行為,不希望增加參選人被取消資格的風險,「所以我當時覺得,只能夠被動地應對情況」,「我當時認為大會已經沒有權威去左右他們的決定。所以我有把關不力的責任。」

6月19日,初選提名期結束前一日,區諾軒說戴耀廷在初選組織者 WhatsApp 群組中說,九東秘書處達成共同綱領,内容包括協調協議。

控方第二證人趙家賢的說法是,6月13號初選提名期開始之後,他才得悉九龍東和新界西要加《共同綱領》。

趙家賢說,「戴耀廷同我講了,九龍東他就引述是黃之鋒倡議,而新界西他就特別同我講是朱凱廸(初選案被告之一,已選擇認罪)那邊。而那份簽署的協議文件呢,就大致上内容其實就是在戴耀廷本身6月9日記者會宣佈不需要簽的那個共同綱領,在那份沒有公開的那份文件當中呢,是拿了一些内容去 modify」。

趙家賢說自己當時有跟戴耀廷講清楚,是因為戴耀廷的意思民主動力才會接受這兩區的候選人在交提名表格時一併提交共同綱領,「本身我們民主動力要求是就住初選報名人士所遞交的所有官方文件呢,是不包括這份東西的。他就同我講,那你收了,照存放就行了」。

施德來的說法是,九東的初選 WhatsApp 群組在5月4號第三次會議之後就解散,之後蔡澤鴻與一些非初選參選人建立了九龍東初選秘書處,「推動35+九龍東的初選」,秘書處的其中一名成員是黃大仙區議會的素人區議員尤漢邦。

6月14日——即區諾軒收到蔡澤鴻短信的同一天,施德來收到尤漢邦電話,「他說要做一份共同的公開聲明,要求我們6位候選人同意」,「有講五大訴求,有講初選的贏輸機制,有講要公開一份聲明,我就說你有文字版本再給我看吧」,「他其實不是叫我們簽名,他是問我們6位參選人是否同意公開支持這份文件」。

6月19號,施德來收到尤漢邦傳送來的文件,「我會認為尤漢邦寫這個共同綱領,是參考了戴耀廷九東(協調機制)final 那份文件,因為他有用到會積極運用這個字眼,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特赦抗爭者這些字眼,都是同九東 final 那份文件相似,其他那些大部分都是在說初選的贏輸機制」。看完文件之後,施德來回覆尤漢邦,他同意公開支持這份文件。

施德來說他無法確定當時尤漢邦找他是否代表九龍東秘書處,做一份公開聲明這件事也沒有在協調會上討論過。

6月20號,施德來向民主動力提交初選提名表格的時候並沒有附上《共同綱領》,「我當時沒有認為這份文件同初選主辦單位民主動力相關」。

6月21號,施德來收到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的電話,「他說要收這份文件的簽名本,所以我在手機用手寫板簽了名,很大隻那樣,連這份文件 send 給他」。

- 計劃與爆肚 - 

施德來個人言行最難處理之處在於選舉論壇上的發言,在初選論壇和九龍東的地區論壇上,施德來都有講一定會兩次否決預算案、攬炒政府等等。

對此,施整體上仍然用「選舉語言」「改善形象」來解釋。

那些進取(progressive)或激進(aggressive)的言論和形象,「我有刻意營造的」,「有兩個原因,第一樣是我在九龍東,或者我個人本身就沒什麼知名度,我需要做一些事去引起公眾的關注、討論,增加曝光率;民協很多時候給人一個保守的感覺,去到6月中一個政治的浪潮湧起的時候,我們是,我們的定位是很難在民主派裏面拿到民主派的選民的支持。雖然我勝算低,但我都想做些事去改善民協形象,我當時相信我講的言論真的是基本法給我的權力。」

施說自己對論壇上的發言是有計劃的,「我會想講是有一些關鍵字是預備了的,『否決財政預算案』,『國安法』,『DQ』,『攬炒』,這些都是當時熱門的政治詞語,我都會預備在論壇裏面去表達」。他也鎖定了胡志偉作為論壇上主要的競爭對手,因為民協和民主黨的票源相近,「所以在論壇你會見到我對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會作出一些提問和表達。」

而針對民協長期被人詬病的「又傾又砌」的做事方法,施德來在論壇上的處理就是否認,但這不代表民協實際上放棄了這種手法,「我們會做,但不會這樣講,也都是我參與民協裏面,我在民協成長過程裏面認識民協的談判手法。」

「選舉論壇有一些屬於選舉的需要,如果在那個場合講我們可以談,可以談判,可以慢慢去磋商,以當刻的社會氣氛、民主派支持者對政府的不滿,如果我這樣講,不單止是我自己的政治自殺,也都難以令民協繼續維持下去,因為當時民主派支持者,即使很基層、溫和的市民,都對政府有不滿,我們的表現都要接近民情。」

法官李運騰問,換言之為了你自己和民協的顏面,你選擇講假話?施德來說「可以這樣講」。

施德來在初選論壇上說,「因為今日的中共,我們沒有討論的空間談判的餘地,只有抗爭到底,進到議會,大家都要反對財政預算案,反對政府所有的議案,同這個政府抗爭到底,攬炒這個政府」,他說自己早有預備要講「否決財政預算案」,「因為去到6月份初選的討論議題集中在了政治討論,我估計民生議題公眾和傳媒都不會關注,所以我揀了當時在政治上最熱門討論的議題」,但「『大家都要否決政府所有的議案』,這一句本來沒有計劃講的」,「臨場一個壓力,我會想引用上面,我聽了胡志偉講的話、譚得志講的話,我要即場想如何再進取一些,是爆肚(臨時起意)想出來的」。

「我想顯得進取的形象和增加知名度、曝光率,引起討論」,「當時我想表達的感覺是我們會否決預算案去爭取五大訴求,是要造這個感覺的,在論壇我不會講這個只是談判籌碼、到時林鄭不應承我們都不會否決,論壇上不可以這樣說。」

法官陳慶偉問,那你的選民可以從哪裏得知你其實無意否決預算案?

施:「沒有。」

- 加泰與港獨 - 

除了選舉論壇,法官李運騰特別抽出審訊文件夾中,警方在施德來電話檢取的一段書介短片來問,李官關注其中加泰羅尼亞爭取從西班牙獨立的內容。

那是施德來在2020年1月連任區議員時開始做的臉書節目《區政好書》的其中一集預錄短片,施德來說平時這個節目每兩個月介紹一本書,目的是「給好多新當選的區議員一些有用的書」,但那一集在6月20日左右發佈,因為臨近初選,所以選了學者方志恆的《香港革新論二》,「就是為選舉而做的」。

在短片中,施德來說「接下來我們有一個目標,就是民主派望在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就是透過制度同中央角力,爭取香港最大自治空間,所以今日我推介這本《香港革新論二》」。

法官李運騰問,既然施說「我們有一個目標」,那麼這句話是否就是施德來對初選共同目標的理解?

施德來說自己用「我們」之前並無問過其他民主派,「立法會議會過半,我會說一定是民主派搞初選的目標,同中央角力、爭取最大自治空間,我會形容是守護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選舉語言,用了強烈的字眼,其實都是守護基本法下高度自治這個原則」。

施德來又說民協和自己都反對香港獨立,「如果看整篇内容,是在講高壓打壓而令一些香港人有獨立的想法,在我這篇文章的起首和結尾,我都是在講自治,就是講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自治,這個才是我在這一段錄影的目的」。片中講到不要中共和北京的統治,施德來說是不要「變成一國一制」的意思。

李官問施德來,是否通過攻擊中央政府來提升自己的形象?

施德來說自己沒有這樣的想法,「我不會說是攻擊中央政府,不過中央政府用直接頒佈國安法的形式,香港人是擔憂我們的民主自由的空間收窄,我將那種憂慮用了一個誇張的形容方法」。

- 攬炒即兩次否決 - 

《港區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晚上11時頒佈實施,施德來說當晚自己立即看完66條,「我看國安法,是想着民協的宗旨信念會章,多於初選,我當時沒有想過初選的言論和國安法有關,但當然初選期間的選舉行為我都會一併去想」,「我那晚看完其實我沒有看到什麼抵觸的地方」。

7月1日中午,施德來有向民協成員、執業律師廖成利請教有關國安法的內容,當晚9點多10點,施德來也收到戴耀廷發來的 WhatsApp 信息,「他說否決財政預算案這種説法不會觸犯國安法,我有看到這一段,我也配合昨天我在法庭講,我看了相關文章,所以我審視我選舉論壇的言論,我當時相信,基本法真的給我這個權力,也不會觸犯國安法」,「如果(國安法)22條(3)是講嚴重干擾阻撓特區行政機關運作,基本法50到53條是一個讓政府能夠維持一定運作的方式」,「我看不到戴耀廷有顛覆的意圖」。

因此施德來繼續帶着「否決預算案不是非法行為」的想法,去準備7月4號舉行的九龍東地區論壇。

在那次論壇上,施德來講到「我們都承諾議會過半,我們會兩次否決預算案,林鄭下台,逼使她回應五大訴求」。

他解釋,「第一都是要展示一個進取的感覺,實際上都是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是一個談判籌碼、策略,希望林鄭對於五大訴求有進一步的回應,這個才是這句話的目的」。

施又在論壇上講到「我們今日如果做到35+,我想每個人就已經不再是代表自己的政黨,因為我們全部都是透過配票方式,一個抗爭陣營的整體去拿到過半議席,這樣情況下,我想我們每一位決定35+的人,都要一條心,一齊去拿個共識,這個時候我們還要有一個精神,繼續攬炒林鄭,攬炒這個政府,特別是兩次否決預算案」。

「因為我要表現得似民主派、同民主派同一陣線多些,因為民協很多時的感覺給人覺得很不民主派,所以在選舉論壇很多抗爭陣營、同路人的字眼,我會一齊拿來用」,「這個……都不是民協的看法,這個是我選舉上我要顯得進取,我自己想出來去講的,如果我真的做到立法會議員,我當然是跟民協的想法和決定。」

施德來說的「攬炒」是什麼意思?

「我在選舉論壇會很多時用攬炒這個字,或者好多參選人都會用攬炒這個字,到6月份個語境,當大家問你支不支持攬炒,就是問你會不會支持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字源有機會來自攬炒十步曲或戴耀廷不同文章,很多人都沒有看過攬炒十步曲,但6月份講攬炒,大家都會明白是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所以我就說是基本法50到53(應為52)條的程序,就是民主派的立法會議席和林鄭議席的程序。」

「攬炒的兩邊是指,林鄭和民主派,因為當第一次否決財政預算案、解散立法會,民主派就會失去議席,我們要重選才可以入返去,如果成功入到去,再否決預算案,就到林鄭要因為52條的程序而下台,所以我說攬炒是民主派的立法會議席和林鄭的特首位置。」

在控方盤問時,施德來說不知道自己對攬炒的理解, 與戴耀廷對攬炒的理解,是否一致。「攬炒這個字不是戴耀廷獨家的」,他也沒有興趣知道戴耀廷對初選是否有他自己的「秘密議程」(secret agenda,法官李運騰語)。

針對這次論壇,法官還有問到施德來講制裁、白色恐怖等等的說法,最後,施德來的代表大律師黃廷光問,這些說法都是在論壇前就準備好的嗎?

施德來說:「基本上這個選舉論壇,很多題目我都猜不到,所以都是臨場想一些進取的用字去應對,在這個論壇我最主要要講一句話,這裏用了幾次的,無論開頭結尾中間我都有,就是我好鍾意香港」——說到最後,施德來語帶哽咽。

- 否決只是策略和籌碼 - 

施德來認為,否決預算案是一種「談判策略、談判籌碼」,目標是要「爭取五大訴求」——「因為特首回應五大訴求是解決政府與市民之間矛盾一個好重要的癥結」,但從新一屆立法會上任、到翌年2月預算案上會,過程中這半年,他一定會同政府商討,最終有預算案的時候,民協一定會看預算案具體內容決定立場。

施說,無論是九龍東的協調機制,還是《墨落無悔》,他認為都沒有「捆綁」的意思,但在法官李運騰的追問下,他承認,簽署墨落本身就是同意被墨落這份聲明約束(bound by)。

那是不是政府如果不回應五大訴求,他就一定會否決預算案呢?

施德來:「我會認為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權力是一個壓力,當民主派取得過半數,特首應該要看到這個民意,有所回應」,「我一直視否決財政預算案是一個談判策略、談判籌碼,當新一屆立法會選到是10月份,距離財政預算案2月有半年時間,那半年時間應該是一個商討或磋商的過程」,「五大訴求和民生議題我都會同它談」,「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權力是一個爭取策略,爭取籌碼,目標是希望當民主派過半數,特首有所回應,我同民協都要看財政預算案真實内容和對民生影響,才有最終決定」。

法官陳慶偉聽罷問,意思就是你「可能」(may)否決預算案?

施德來:「我當時不會,因為未看内容,看了内容,按民生需要,民協開會做決定」。

法官李運騰和陳仲衡質疑,施德來這樣是講一套、做一套,欺騙選民,施德來否認:

「否決財政預算案是爭取的手法,只是講出來的談判籌碼,我的目標是爭取回應五大訴求,我都認為選民是希望對五大訴求有回應,而不是真的否決財政預算案,所以即使情況是最終林鄭對五大訴求無回應都好,選民見到我們盡了力去同林鄭磋商爭取甚至有些威逼都好,我覺得做了那個努力就已經沒有欺騙到選民了。」

「我覺得香港人要的是爭取五大訴求,不是否決財政預算案。」

法官陳慶偉再假設,如果屆時林鄭派出一個高級政務官去同民主派談判,表明不會滿足五大訴求,施德來是否會直接同這位高級政務官說,會否決預算案?

施德來說「有機會」,但要看談判的階段,回應五大訴求也有多種方式,陳官打斷,問道:你覺得按照林鄭性格,她會答應五大訴求嗎?

施德來:「就算她對於五大訴求沒有一樣應承,我認為她最少欠香港人一個道歉。」

- 戴比曾有道理 - 

7月4日九龍東論壇之後,到7月11、12日初選投票日,關於初選違法的指控有所升級,主要標的是7月9日文匯報發表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的專訪,但施德來說自己直到初選完結,都不認為自己有犯法。

7月6日,施德來看到關於當日初選記者會的電視新聞報導,其中引述了戴耀廷在記者會上回應關於初選違反國安法的指控,「關於22條的」,內容與7月1號施德來收到的戴耀廷信息相若。

翌日7月7日,施德來也有留意到戴耀廷在《蘋果日報》發表的文章,「内容同7月1日信息和7月6日記者會都是一致的」。

7月9日,施德來留意到本地媒體轉述曾在《文匯報》訪問中的言論,於是當晚查看《文匯報》的電子報,閱讀整篇專訪。當日下午,他先看了戴耀廷的記者會,也有看戴耀廷在記者會後發表在臉書的聲明,「我7月9日晚是拿着嚴正聲明的内容,同曾國衞的訪問去對比」。

「戴耀廷就着曾國衞在《文匯報》講的三條不同的法例,他逐條不同的法例去回應的,當然包括國安法22條第三款,在他夜晚的嚴正聲明也都再重新了一些觀點,就22條第三款,他再次重申不會是一個非法手段」,「我接受了,我認為他(戴)比較合理」。

此外,施德來也說考慮了7月9日記者會上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的發言,「我對趙家賢有認識,過去民協都參與了多次民主動力舉辦的民主派初選,他講初選是合法的公民權利,都會加強了我的相信,因為我認識他都是一個穩陣的人。」

- 只有一個承諾 -

7月11、12日,初選進行投票,結果是施德來在九龍東只獲得900多票,慘敗。7月13日,施德來在臉書發佈「感謝文」,內容引述《蘋果日報》對他的訪問,也有貼出他在當日下午到深水埗幫在初選勝出的黨友何啟明拉票的照片。

引用的《蘋果》報導中寫到,「他(施)強調,初選並非一場為個別黨派、個別候選人的選戰,而是一場香港人一齊打的仗,預計中共打壓無窮無盡,參選到投票都隨時被人說犯國安法」。

法官李運騰質疑,施德來不是一直說相信自己沒有違反國安法嗎?為何在這裏又這樣講?

施先是說蘋果「不算引述得很準確」,之後說,「我的解釋是,隨時被人說犯國安法,不是真的說有犯國安法的風險,而是製造一個緊張的感覺,都是一個選舉語言」。

貼文中,施又寫道,「 我同民協都跟從初選協調及承諾,我會停止選舉工程,並全力支持出線名單」。

施德來說,「由頭到尾都是只有一個承諾,就是贏輸機制」,「所以我覺得已經完成了整個初選的任務」,「停掉初選的所有東西」。

法官李運騰問,「並全力支持出線名單」,其實還是在推進「35+計劃」?

施德來說這不過是一句「客氣話」,「如果有時間我會協助民協多些」,「我那一刻沒有特別想法,也沒有實際行為做過,他們也沒有找我,可能我太低票了」,「我參加初選,認同議會過半,輸了我不去選,的確都是有助民主派過半數的勝算會增加,即使我得900多票都好,是有這個關係,不過我寫的 post 沒有這樣一個想法,純粹看怎樣寫得好看一些」。

施德來作供的最後一日,法官陳慶偉指出,7月4日的九東論壇言論,和7月13日的貼文,可應用「共謀者原則」。

施德來是47人被正式落案起訴之後,少數獲准保釋的人之一。他在2021年3月15日獲准保釋,累計還押14日。

初選案大審118日,其中逾100日為控辯雙方傳召證人作供及盤問證人,本專頁整理5名控方證人、10名不認罪被告、1名辯方證人、1名選舉主任、6名國安警員的個體供詞,其中選舉主任和國安警員為同一篇,點擊他們的頭像即可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