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慧明

余慧明是初選案16名不認罪被告中,第十名登上證人台的被告,從2023年8月23日到8月28日,其主問、盤問共涉4日,橫跨2個星期完成。審訊以英文進行,法官、檢控官、律師庭上發言均為英語,證人——除本身是大律師和選擇自辯的劉偉聰外——均以粵語作供。以下是根據問答內容整理的案情。

余慧明,案件審訊時36歲,已婚,香港土生土長。2010年,她23歲,從中文大學護理系畢業,成為註冊護士,隨即進入香港醫院管理局工作,翌年進入威爾斯親王醫院深切治療部服務。3年之後,27歲的她獲得重症護理證書,成為深切治療部的專職護士。2017年,余慧明30歲,轉往管理全港公立醫院的醫管局總部擔任醫療信息主任。

2019年底,余慧明參與成立「醫管局員工陣綫」(Hospital Authority Employees Alliance,HAEA),工會在當年12月4日刊憲成立,當時有成員大約1000人,余慧明獲選為首任主席。

2020年2月3日,新冠病毒在武漢爆發初期,HAEA 發起首次醫護罷工,要求政府封關防疫,當時會員人數一度達到近兩萬人的高峰,佔醫管局全體員工約四分之一。

余慧明說組織工會,是她參與政治的開始。

- 罷工經驗 -

2020年初HAEA組織罷工時,醫管局、政府的態度,余慧明說「絕對影響到我之後參選的決定」。

她作供時稱,HAEA經過會員投票決定,在2月3日發動罷工,「最主要原因都是想保障香港市民性命安全,保護香港醫療系統,避免崩潰的狀態。所以我們希望醫管局和政府可以回應我們的訴求,及早進行封關。」

「我一直都是想同政府同醫管局溝通,而不是單方面進行一個罷工」。

「在罷工之前,我們有用電郵邀請過當時的 SFHB 就是食衛局局長陳肇始同我們談」,但「不單只是無 positive(正面回應),是無回應。」

「在醫管局來講,他們最初是接受同我們一個公開的對話,但公開對話之上,他們完全沒有直接回應我們的訴求,只是不停地遊花園,所以當晚我們是宣佈了談判破裂,進行了第二階段的罷工。」

在罷工第二日,工會宣佈第三日會到特首辦要求與特首林鄭月娥對話。

「我們認為封關的議題上,只是醫管局是話不了事(做不了主)的,所以我們想邀請她(特首林鄭月娥)下來跟我們談」,「我們是收到 HA(醫管局)的電郵,是告訴我們,特首不會同我們談」。

當晚,余慧明說她也收到一個來自時任行政會議成員、醫生林正財的信息。

「他同我講,會同政府推銷一個政策,就是將我們全面封關的訴求包裝成為一個『措施』」,「他當時的説法是禁止由世衛公佈高危的地方的旅客進入香港,所以我當時覺得是可以接受的」,「第二天那個政策出台的時候,我們就知道,他們是轉了做、内地來港的人士是要進行14日的強制隔離措施囉,我認為是同我們的預期是有落差」。

罷工來到第五日,2月7日,「我們要決定會不會延長罷工以繼續爭取訴求。那當日呢,我們也有號召會員去到醫管局總部,嘗試同高層尋求一個對話」,「他們一直將我們拒諸門外」。

「當時我們感到極度失望和不甘心,但是我們認為在當時呢,已經無法爭取到進一步的封關,而同時我們也瞭解到會員有一些擔心,就是對病人的擔心啦,和他們放不下在病房繼續作戰的同事。」

最後,7000多名 HAEA 會員參加投票,以4:3的比例,決定停止罷工。

- 參選爭話語權 -

2020年3月中,余慧明決定參加原定當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

「原因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基於我在2019年見證到政府對市民的訴求視若無睹,只是一味武力打壓示威者;另外一個原因,就是剛才我所講,2020年的時候,在疫情初期,我們發動過以保障市民性命安全和保護醫療系統的罷工,當中我曾經同政府同醫管局直接交手的經驗」,「這個令我明白到一個道理就是,如果我沒有足夠的話語權,政權或者掌權者是不會同我談,不會理我」。

「我認為他們不聽我們的理由,是因為它不是一個民選的政府」,「我的看法是,要有足夠的話語權,它才會望到我們」。

余慧明說,她作為工會代表,擔心會員對於她參選會有意見,所以「在3、4月的期間,我們是委託了中大民意研究那邊做了個民意調查——向我們的會員。那我們大概收到1000多份的回覆,當中超過七成都支持工會派人參選」。

她也有同 HAEA 的理事會同事商量後,決定循功能界別衞生服務界參選。

功能組別,或功能界別,是在香港代表指定的商會或行業、在立法會選舉中擁有特別投票權的類別,因選民資格和基礎高度限制而備受「小圈子選舉」批評。2020年,佔立法會70席中30席的28個功能組別,其登記選民約25萬,其中佔1席的衞生服務界有40471位合資格個人選民。這個界別,和另外佔1席的醫學界,長期由非建制佔據,在2021年北京落實「愛國者治港」下的立法會選舉「改革」中,兩界被合為一個組別,佔立法會90席中的1席。

「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因為我們分析過我們會員的基礎,是有大部分同事都是屬於衞生服務界別⋯的選民」,「第二個原因⋯就是我認為現任的衞生服務界別議員李國麟呢,我對他的表現是不滿意的。」

她說自己當時還不知道民主派初選這回事,也沒有讀過戴耀廷或區諾軒的任何文章,但是那個時候,在連登、telegram 等網絡平台,已經有很多關於爭取民主派在議會過半的討論。

「他們也有很多文章分析,就是當我們民主派爭取到議會過半的時候,就可以拿到立法會的控制權,就有一個話語權在。那這個正正就是我們想要的東西了。」

余慧明解釋,她口中的「話語權」,就是「當我們民主派可以拿到35席之後,我們是有一個權力可以 set 到一些 agenda,那我們就不是再跟着政府的 flow,跟着政府的 agenda 去做審議,而是反過來,我們反客為主,拿回五大訴求上來,做一個審議」。

她認為,話語權是一個「談判的籌碼」,如果民主派拿不到35+,就拿不到話語權;但就算民主派拿不到35+——即不能掌握否決權,但如果她自己能夠成功進入立法會,話語權雖然是小了,「但是不等於沒有的,因為我仍然是可以擺出一個高姿態同政府去談判」。

- 界別利益排第二 -  

2020年3月30日,余慧明在自己的臉書發表了《踏上這攬炒旅途》的文章,文章翌日被「香港獨立媒體」轉載,余說獨媒沒有問過她,但轉載版本和她自己發表的一致。

文中寫到:

抗疫同時,亦不要忘卻抗爭。經此一役,我自己已回不去當不想思考、不用面對現實的「港豬」。要破局,必須由制度上的變革開始,甚至把制度推倒重來也在所不惜。今年立法會選舉可能是破舊立新的好時機,同時觀乎極權的步步進逼,亦可能是最後一次機會今次的選舉關乎整場反送中運動的推展,所有立法會議會席位包括功能組別都不再屬於某界別利益,而應向全港市民問責。


「攬炒」議會,爭取35席後為手段,然後全面否決所有政府提出的議案為目的,藉此觸發基本法第五十條,令特首宣佈解散立法會,制造憲政危機,此為制度內的「攬炒」。與此同時,制度外的「攬炒」就要透過組織「大三罷」,達成罷工、罷市、罷課,令社會停擺,務求煞停一切暴政,達致制度性的改革,再共同建構重光後的香港。


比起追求假希望,不如尋求真「攬炒」,或許才會為香港帶來一線生機。

余說這篇文可以被視為她參加立法會選舉的參選宣言,因為當時她尚未知道民主派初選、所想只是為參加官方選舉鋪路。

之所以在那個時候發佈這篇文章,她說文中一個很重要的信息就是,「當時2020年4月2日是一個很重要的限期,那個限期是功能組別資格身份的選民,如果要由超區過回去功能組別的話,就要在那個時期4月2日之前做出這個申請。」

俗稱「超級區議會」(超區)的區議會(第二)是當時香港立法會第29個功能組別,佔70席中的5席,參選人由民選區議員互相提名產生,超過419萬在其他功能組別沒有投票權的選民可以參與投票。2020年,官方的選民登記活動第一階段截止日在4月2日,為已登記選民更改登記資料的法定期限。2021年,港府落實北京的「愛國者治港」原則,大幅修改立法會組成和選舉辦法,區議會(第二)組別被取消。

她同時承認,這一個信息在文中沒有很明確表達,「因為如果我很直接講明的話呢,就可能會引致一些選舉申報經費的問題。」

另一個原因是,「我認為功能組別也應該要將香港人的利益擺在先位」,「經歷過2019年的社會事件之後,我認為就算是功能組別也不可以只是着眼於自己的界別利益。而我們所爭取的雙普選,我認為就可以解決到這個問題。」

法官李運騰問,你的意思是,如果在投票表決的時候,你代表的業界利益,與你所認為的更廣大公眾利益有衝突的時候,你可能會投違背業界利益的票?余慧明確認是。

- 改制破局 - 

余慧明在《踏》文中寫到自己組織工會的初衷:

運動開始停滯不前,勇武抗爭無法再進一步,和理非遊行集會也只被政府無視。這時,我與同伴萌生組織工會的念頭,希望團結有共同理念的同業,凝聚力量發動全民三罷,令社會停擺,向醫管局及政權作出強而有力的控訴。

是什麼控訴?

「或者我首先講了對政權的控訴。就是在2019年,示威者上街示威,換來的是政府越來越高壓的手段去鎮壓。然後就同市民講,我們要回復正常。我認為這件事不可以得過且過,就是發生過的事,721(元朗白衣人襲擊市民、警隊遲到事件)、831(防暴警察衝入港鐵太子站追捕示威者、打傷多人事件)、10月1(首次有示威者被警察用實彈擊中),我們不可以好像政府講的那樣,說要向前看,就 move on。在這場運動當中,沒有一個政府官員要問責落台,也沒有一個警員要為自己的暴力行為負上責任。但同時間,已經有好多示威者被拘捕、被檢控,我認為這個是無法接受的,我不認為什麼只有市民一方要承受代價。所以這裏的控訴,我是想,我是會願意嘗試用任何方式,令這個政府要直視民意。」

「至於醫管局的控訴,在2019年,它要求我們員工要政治中立,但是發生理大事件的時候,催淚彈、水炮車在 QEH(伊利沙伯醫院)外面橫飛的時候,它沒有理過那裏返工放工的員工的安全,它也沒有理過在病房硬食 TG(催淚煙)的病人,只是擺幾部空氣清新機就算。它從來沒有對警暴作出任何譴責,我認為醫管局是站在了政權的一邊。而在2020年的時候,我認為它對於罷工的處理手法非常差劣,隨後疫情的處理也反應很緩慢。它是至公眾利益於不顧。所以我認為,人工比特首還要高的醫管局行政總裁,應該在疫情之後要下台問責。」

法官陳仲衡和陳慶偉都問余慧明,她是否也認為特首也應該問責下台?

余慧明說:「這個我是認為是的,同時間,我想講的就是我爭取的雙普選,是要選出一個民選的政府。」

她在文中提出:

要破局,必須由制度上的變革開始,甚至把制度推倒重來也在所不惜。今年立法會選舉可能是破舊立新的好時機⋯⋯

所謂「破局」,她解釋說,「我認為當時的社會局面是一個雙方僵持不下的局勢。雙方就是政府同市民。政府當時是漠視民意、拒絕聆聽訴求,以暴力鎮壓人民。而市民那方面,他就用暴力回應這個暴力鎮壓。而我是不想見到這個僵持的局面。所以我希望可以在這個局面尋求一個突破。而我認為一個制度上的變革,就是其實我一直都好想追求的真普選,我認為是可以解決這個困局。」

「這裏『把制度推倒重來』的意思,因為我認為現有的制度不夠好。政府同立法會都未可以反映到完全的民意。所以我希望是有一個新的制度來 replace 了這個舊有的制度。但是這個新的制度是從來都在基本法承諾,而不是我自己突然之間變出來想要的東西。」

實現制度更替的方式,就是「就是透過雙普選,行政同立法機關都是由民選、一人一票選出來的」,「都是在基本法合法制度内爭取到的一個制度的重置,而不是⋯⋯一個武力,也不是一個制度之外的 mechanism」。

法官陳仲衡質疑,如果余慧明所講的是制度內的變革,為什麼要用「把制度推倒重來也在所不惜」的字眼?

余慧明再解釋:「我的意思不是將香港整個制度都要推倒重來,三權分立這個局面我是不需要推倒重來的,只不過我的意思是,我是希望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議席,都是透過普選之下產生。就是行政長官仍然是需要由中央任命,他仍然要向中央負責,但同時,他也都要向下面的市民負責任。這個才是我的意思。」

而她所提倡的制度變革,不涉及基本法第一條規定的、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不涉及中央政府的架構改變。

法官李運騰指出,2020年4月22日香港獨立媒體刊登的一篇對余慧明的專訪中,有一句直接引述是「一定要用任何方法去推翻而家呢個政權、呢個政府,先可以做到一個改變」(一定要用任何方法去推翻現在這個政權、這個政府,才可以做到一個改變),這是否引述出錯?「推翻政權」中的政權所指的是什麼?

余慧明說報導「有些字眼,是比我的立場更加激進的,而有些位置是不完全反映我當時表達的意思,但是我沒有叫他修改個詞語或者叫他落架,因為當時已經是競選階段,這樣做會帶來一個公關災難,所以我選擇冷處理就算了」。

她說當時所講的「政權」,指的是時任特首林鄭月娥。

「如果你問我每一個 quote 是不是我有講過的話,我真的不記得三年多之前我有沒有這樣講過,但是對我來講,政權是等於政府的,當時的想法我的意思是。還有,如果推翻政權的話,就是等同叫林鄭下台。而我認為,林鄭下台,是沒有意思的」,「我 keep 住都是講,都是要改變這個制度,爭取一個制度上的改革,所以純粹改了個執政者,是沒有意思的對我來講。因為林鄭下台,你找個林鄭2.0上去,是沒有改變過」。

李運騰再問,那如果換上來的是一個願意談的人呢?

余慧明說:「這個可能是一個改變」,「我在爭取一個比較民主、比較公平的制度,那當然我都願意同他先談,看他是什麼態度」。

- 攬炒的意義 - 

「攬炒」是《踏》文的一大重點。

余慧明先解釋標題「踏上這攬炒旅途」:

旅途——「我將爭取五大訴求,是比喻為一個旅途,是因為當政府繼續堅持不回應民意的話,我認為如果要爭取這個五大訴求的時間可能會很長,所以我形容為一個旅途。」

攬炒——「至於攬炒這個字眼,是因為爭取五大訴求的時候,我是願意嘗試用任何合法的方法,即使過程之中,我可能有利益受損,可能會沒了工作,都要增加政府拒絕聆聽民意的代價。所以我就用了攬炒這個字眼。」

法官陳仲衡說,攬炒其實是一個雙輸局面?余慧明說:「其實這個不是我想要,我想要一個 win win」,「但這個局面為什麼會產生,是因為政府不聆聽民意」,「始作俑者是政府」。

她提出了兩種攬炒,一種是制度內的、議會攬炒,另一種是制度外的攬炒。

「攬炒」議會,爭取35席後為手段,然後全面否決所有政府提出的議案為目的,藉此觸發基本法第五十條,令特首宣佈解散立法會,制造憲政危機,此為制度內的「攬炒」。與此同時,制度外的「攬炒」就要透過組織「大三罷」,達成罷工、罷市、罷課,令社會停擺,務求煞停一切暴政,達致制度性的改革,再共同建構重光後的香港。

「我理解當時2019年的運動,攬炒的意思,是藉助了一個電影的對白」,「《飢餓游戲》的其中一個對白,if we burn, you burn with us。我認為當時的市民是已經給政權燒着了」,「因為它完全不理市民的意見,不聆聽市民的聲音,強行推動《逃犯條例》的修訂,令事件演變為越來越多的衝突,那我是,那我的理解,you burn with us,示威者或者市民的角度,就是要令政權都付出代價」,「例如我們罷工,或者之後可能,我想像中的大三罷,都是會令政府面對一個很重大的政治壓力,但這個行動都是基本法保障之下,我們有這個權利和自由。所以我是希望用一個非暴力的方法、法律容許的框架下,做一些抗爭,令政府聆聽民意,回應訴求」。

制度內 / 議會攬炒——余慧明解釋說,「全面否決所有政府提出的議案為目的」是「寫得不好」,「議會内的攬炒不是我想要的目標,我的目標是雙普選。」

否決議案而引起的「憲政危機」,她說是「當民主派爭取到35席之後,當政府是仍然拒絕回應民意,那就會產生一個行政機關和立法會機關有一個分歧的局面。那政府就要透過一個機制,在一個基本法下所寫的機制,是一個解決行政立法分歧的局面的機制」,「去到這個局面的時候,政府是必須面對很大的政治壓力,所以我說這是個危機」,而觸發危機「主導權從來都是在政府手裏面」。

她心目中的議會攬炒,「要令政府付出的代價就是,它不可以任意通過它想過的議案。但是同時間我們市民和議員都要付出一個代價就是,我們可能失去一些派糖的議案,例如消費券。但是我們的目標是希望可以達至雙普選之後,然後政府是可以推行一些為民造福的政策。就是不會突然之間推出一些惡法或者推行大白象工程等等。」

議會外攬炒 / 令社會停擺 —— 「令社會停擺是我想像中,如果全民三罷時候會發生的事」,「但是這件事不是我們想見到的,但是政府不回應訴求的時候,這個是最壞的結果」;「這篇文章的主軸都是,我是會爭取五大訴求,我會嘗試用法律容許的框架之下,作出我的抗爭。那當然啦,如果政府隨時是聆聽民意的話,我們是願意停止做這些三罷,而是同政府談囉。但重點就是,要政府放下它的身段,放下它傲慢的態度,來同我們展開對話。」

通過大三罷希望「煞停暴政」中,「暴政對我來講是,拒絕聆聽人民聲音,粗暴打壓人民,面對反對的聲音,它的解決方法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同時間它也會推行一些違背港人意願的政策,這一種的施政態度,我就會形容為暴政。那我是希望停止這一種的情況出現。所以我是用了煞停一切暴政這個字。」

文中提出:

比起追求假希望,不如尋求真「攬炒」,或許才會為香港帶來一線生機。

余慧明說,「假希望的意思,是政府突然之間作出妥協,就是市民什麼都不做之下,突然之間就回應了五大訴求。而我認為這個機會是零,所以是假希望。那之後那 part,尋求真攬炒,正如我在上面所講,就是議會外和議會内的攬炒,是希望令政府面對很大的政治壓力,它就要面對一個局面就是,堅持己見,還是順應民意。」

她認為,要到政府「拒絕聆聽民意,去到一個很極端的狀態」,攬炒才會發生,而2020年那時,如果政府已經足夠極端,那麼大三罷就已經已經發生了。

文章最後提出:

兄弟爬山,各自努力。各路戰線定必要繼續,黃色經濟圈、國際戰線、文宣戰等缺一不可。


⋯⋯這是一個考驗耐性與決心的時代,要進行這場時代革命,就看大家對光復香港有多大耐性與決心。

余慧明說,「國際戰線」所指是,「透過媒體向國際社會,向他們展示為什麼香港會發生這麼多街頭的運動,在疫情那時為什麼會有醫護罷工,以上種種的原因都是因為政府拒絕聆聽民意」,「我希望會有一個國際的輿論,令香港政府會有一個壓力,如果它是想維持香港這個國際都會的地位,維持國際聲譽呢,那它就要停止這個高壓的手段來鎮壓人民,反而是要聆聽他們的訴求」。

提出「各路戰線」,是「希望每個人在自己可以、能力所及的範圍之内,向我們爭取五大訴求,繼續進發」,「這裏只是提供一些例子,而這些例子全部都是一些合法的例子」。法官李運騰回應說,合法不合法留結案陳詞講,只能說你當時認為是合法的。

最後,「我認為由2019年開始,我們一直爭取制度上的改革,是一場革命。所以,由2019年開始,我就會稱呼這個運動為一個時代革命。而光復香港,我形容為,是令到以香港人優先,真正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的香港,就是光復香港了。」

- 先砌後傾敢反對 - 

余慧明在《踏上這攬炒旅途》文中,批評傳統泛民「又傾又砌」(又談判又對抗)的手段。

當時,過七千名會員一同罷工,我們以為可與醫管局就部分訴求簽訂協議,可惜事與願違。局方對談判毫無誠意,從來沒有打算作出任何實質承諾,只惺惺作態裝作聆聽員工聲音。就如政權一樣,即使佯裝對話,亦不會作出任何讓步。因此,過往泛民主派主張的「又傾又砌」都應在這時代畫上句號。

她解釋說:「這句的意思我是想指過往泛民主派和政府談判的時候,意志不夠堅定,很易作出退讓,同時間也很易被人看穿底牌,以剛才李國麟的例子,他曾經在2015年的時候,對當年捆綁式銷售要購買水炮車的財政預算案,他是投下贊成一票,這個行為就是同政府作出退讓囉。而在新一屆的立法會,我認為,應該是要由一些意志比較堅定的議員進去議會,為着就是爭取五大訴求,令政府向市民問責。」

但余慧明否認是以攬炒脅逼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這個只是一個姿態,不是恐嚇,正如我之前所講,我們從來都是有得談的,只不過是政府從來都是擺出一個高姿態」,「這裏我可以解釋一下,我會怎樣作出一個讓步。就正如我們一直高舉着我們要爭取五大訴求,但我認為最重要的是爭取到雙普選。因為只要爭取到真普選之後,我認為其他訴求都可以解決」,「何謂實行真普選,這裏是有得談的,因為我知道,雙普選不會叮一聲、第二日就變到出來給我,但起碼我要政府給到一個很實在的時間表給我」。

法官李運騰問,那其實你是否真的想攬炒?

余慧明說自己是準備好和政府談判的:「這個(攬炒)不是我的最終目標,我的最終目標是爭取到雙普選」,「其實我預期的情況是,在否決財政預算案之前,政府是已經會同我們談」,「當選舉結果一開了出來之後,那政府其實已經會看到民主派是拿到多少席,就等於我們拿了多少話語權」。

法官陳仲衡指出,余慧明在文中並無說明自己準備與政府談判、或者政府應該同民主派談判。

余慧明解釋說,「因為我是想向選民展示,我會採取一個高姿態的行為,作為一個談判的手段」,並形容自己的手法——如果一定要用回同樣的字眼——是「先砌後傾」,但她也沒有這樣寫出來,「因為我怕這樣寫出來就會令人覺得我同泛民沒有分別」,法官陳慶偉聞言大笑,說:「現實上你同泛民其實並無分別」,余答道:「我認為我自己會比他們站得更硬」,「因為我真的會投反對票囉,是有些泛民連反對票都不敢投」。

法官陳慶偉再問,所以你「先砌後傾」的意思,是你會不顧一切,先反對了財政預算案再算?

余慧明否認:「對我來講,砌是擺出一個很高的姿態,事先宣揚我會反對一切議案」,是否會投反對票,「視乎政府採取什麼態度回應」。

陳官說,假設政府不回應,你就會否決預算案?

余慧明答得乾脆:是呀,會呀。

- 搭單初選 - 

進入2020年4月,余慧明說知道李國麟會尋求連任,公立醫院護士劉凱文也有意參選,「如果多過一位參選人的話,就會造成鎅票的情況,我估計就會出現鷸蚌相爭、建制得利。」

「我是同時間在網上面的論壇,都留意到一些新聞,就知道戴耀廷教授那邊,是為着地區直選那邊呢,是在搞一個初選的 programme,所以我又打算看看可不可以藉助到他們的平台,順便搞衞生服務界的初選。」

余慧明說,無論是3月中開始想參選、3月30日發表《踏》文,其中提到的概念,比如「憲政危機」「議會多數」「攬炒」等等,都只是來自她從網絡平台,如連登、telegram,看網民寫的文所知,而非看戴耀廷或其他初選組織者的文章,直到2020年4月中她聯絡上戴耀廷的時候,都沒有看特別留意戴宣揚的35+理念及其與初選的關係。

4月中,「我就問我身邊的人,看會不會有機會可以聯絡到戴耀廷的方法。那之後我就在我工會的成員,拿到戴耀廷的電話。所以我就 message 他,就看看有無可能在他們搞地區直選的時候,順便搞衞生服務界別的初選。」

「他確實的回應我已經不記得了,大概意思就是看看有沒有這個可能性。」

之後一直到6月9日戴耀廷在記者會上宣佈衞生服務界也會搞初選之間,余說與戴都沒有進一步溝通或討論關於初選的事。

「因為我覺得我們只是搭單去搞初選啦,如果搞得成,就去囉,如果搞不成,就可能到時再算囉」。

- 合法抗爭 - 

2020年5月22日,全國人大在北京開會,全國人大常委副委員會長王晨向會議說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有關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為國安法訂立拉開序幕。

5月23日,香港獨立媒體轉載了余慧明的文章《迷霧裡 黑夜終於響起號角聲》,余慧明說寫這篇文的背景是「人大已經公佈了會就港版國安法立法」,「我想寫這篇文章,我是希望香港人不要對國安法只是得個恐懼,是應該繼續去思考,怎樣可以合法地抗爭,而文章中我都列舉了幾個例子的」——包括大三罷、議會戰線、國際戰線。

她強調, 「合法地」抗爭對於她而言很重要,「因為我始終是一個工會的代表,所以我好着重我自己做的事會不會是符合法律的容許之下」。

不過法官陳仲衡指出,文中一句「中共已按捺不住直接炒熟香港人,任誰也不能置身事外」,尤其是「炒熟香港人」,是否在煽動對中共的仇恨?

余慧明否認。「我只是陳述中共有一個決定就是加插港版國安法在基本法附件三,不需要經過本地立法,也沒有經過本地諮詢,直接就可以在香港實施,所以我認為這個情況是,就用個,中共已按捺不住直接炒熟香港人,這個句子來形容」,「當時是有人用攬炒來形容這個行為,但是我不認為這個是一個攬炒,因為這個是中共單方面炒香港人,所以這個背景下,我就用了炒熟這個字」。

而「炒熟」的意思,她說:「其實就是這個句子後面我都有列舉到一些我認為會發生的事,就是例如經濟不穩定啦,可能會嚇怕一些外資啦,那香港就沒辦法維持一個國際大都會這個名譽囉」。

法官們再次質疑余慧明是否根本就不打算與政府談判。

比如針對「面對中共赤裸裸上陣,香港人只可奮力迎戰。各路戰線,要堅持去做」一句,法官李運騰說,既然你將政府視為一場戰鬥中的對手,那是否意味着你抹殺掉一切與它談判的可能性?

余慧明說「絕對不是」——法官陳慶偉插嘴:「先砌後傾?」

余慧明答:「這個是一個高姿態的談判手段,但最重要的是政府必須放下它高高在上的身段,它才可以同我們一齊談,我們不會關閉我們的溝通大門」,「就是我們要爭取一個平等一些的對話機會」。

又比如另外一句,「議會戰線要繼續去做。當初要爭取議會過半,全面反枱,逼使政權解散立法會進行破局。」

法官李運騰再質疑,這哪裏能看出你是有打算談判?

余慧明確認「沒有一個很明確的指示」——「因為我是要展示一個我要擺出一個很高的姿態」,「可以拿回罷工做例子。其實我們同樣都是擺出很高的姿態的。政府同樣是擺出一個很高的姿態的。但是,事實上,其實是有一個 negotiation 出現了」——法官陳慶偉再插嘴:但是你文中就是沒有這樣寫,那一個普通讀者怎麼可能理解到你說的這個意思?

余慧明:「我是想向選民同公眾展示我的決心,不會輕易退讓,但我不會將我的談判的策略都擺出來個人看的嘛。」

法官陳仲衡:所以你是想逼使政府與你談判並滿足你的要求?

余慧明:是。

陳官:如果政府沒有這樣做,你就會像這句話所寫那樣行事(全面反枱)。

余慧明:是,因為我已經列舉了我會做的事,我認為投下一票反對票是沒有錯的。

- 無協調無協議 - 

2020年6月9日,戴耀廷等初選組織者召開記者會,正式宣佈初選的舉行,余慧明說那是她第一次正式知道衞生服務界也會有初選。

兩份文件《35+計劃》和衞生服務界的協調機制協議,余慧明說她被捕之前都從沒有收過看過。

對於協調機制的内容,她說:「我們都沒有談過,怎樣可以代表到我們? 因為我同戴耀廷講,我想搞初選的原因,只是想選一位的出選人代表民主派初選。」

協調機制第四點寫到衞生服務界初選有2個票站,余慧明說最初講是4個,但因為街工後來退出,最終實際上是3個,而減少票站這件事戴耀廷有在6月24日建立的衞生服務界初選資訊發佈區 WhatsApp 群組講過。

余慧明說自己當時對於替補機制和退選機制都有想法,但都沒有與初選組織者或者其他參選人商量過。

「衞生服務界別得一席,如果我贏了,那我真的不幸被 DQ 的話,我就應該可以指明自己另一個人,去代替我出選」,「靈童制這個字我都是在 court 才知道」。

「他們輸了初選都照參選的話,這個情況其實是初選完之後都避免不了的,但我就可以出來說他們是出來鎅票,那既然大家都應該會譴責他們這個行徑,那他們應該就會輸囉在正選的話」,但這個機制「沒有協議」、「協議不到」。

法官李運騰她當時有無從任何渠道得悉初選有退選機制,余慧明說:「我不知道墨落無悔算不算」。

法官陳慶偉問她知不知道第五被告吳政亨以網名「李伯盧」發起的「三投三不投」運動,余慧明說是到臨近投票日的時候才知道這個活動的名字,但不關心内容是什麼,因為當時自己都很忙,而且競選團隊也從來沒有提起過這件事。

- 簽署墨落 - 

6月10日,余慧明的競選團隊留意到《墨落無悔》聲明在網上流傳,並發送到團隊群組中讓余慧明知道,對於聲明提到「共同綱領」的一段:

我們認為,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乃一眾參選人之合作基礎。考慮到立場差異,此一綱領已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

余慧明說,「認為只是在鋪排為什麼會有這個發起聲明的背景,而且我又沒有參與過協調會,所以對我來講是沒什麼意思的那段話」。

她最終決定簽署,是因為認同聲明中倡議的兩點:

我們呼籲有意參與初選者,在宣布參選時公開簽署以下聲明:


「1. 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撤銷所有抗爭者控罪,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並重啟政改達致雙普選。


2. 我認同若支持度跌出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

不過,她說當時並不知道其他選區有就第一點有討論;而第二點,余慧明說不太適用於她的選區,因為只有一個議席,所以「沒有這個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這個東西,但對我來講就是,如果不是拿到第一位的話,簡單來講就是輸了就不去選了」。

她簽署聲明的時候無意呼籲其他人簽署,「我純粹想顯示我這麼堅定的立場給我的選民看」。

而因為簽署了聲明,「我都會認為自己是抗爭派囉」,而且「我是想令自己同普遍的泛民是有些分別」。

之後講到7月15日16名在初選中成功出線的抗爭派候選人召開記者會的時候,余慧明講到自己「抗爭立場的三個層次」:

「第一個層面是,作為醫療界別的工會代表,我一直都就住抗疫的議題」,「就是提出批評和建議,但是可惜都是不被政府接納啦,更加被人形容為是別有用心抹黑政府囉。」

「第二樣呢,就是我一直呢都是爭取醫療改革——醫療制度改革,改善醫患比例,改善公私營」——被法官打斷——「這個是我們工會第一屆理事會的政綱,而且我們其實是推行了實質的計劃,一個社區醫療自救計劃,想告訴別人我們不是只有講字。」

「第三項就是,我們認為上述兩個層面一直未能成功爭取的原因是,我們沒有一個真正了解民意的政府,所以最重要的層面是我們要爭取一個雙普選的制度。」

- 提名表格助手代填 - 

6月19日,余慧明簽署初選提名表格,「是助手整份表格已經填好了,我只是需要簽名,換言之其實我沒怎麼看過這份表格」,原因是 「首先一來啦,我本身自己的正職都很忙,二來那時已經是競選階段,初選準備工作也都很忙碌,所以我都是交給我助手幫我填,然後我自己簽名。」 她也不認為填表是初選準備工作之一,「純粹是一個報名表格」。

表格中有兩處錯誤,她說如果當時有認真看,是不會留意不到。

一個是表格第三部分,見證簽名,她簽了自己的名字,「這個是我收到 bundle 之後,我仔細看過這份表格,然後發現這個第三部分,其實應該是出錯了,就是不應該是我本人見證我自己填的嘛,應該是由我助手或者其他人去填這一 part 的,所以如果我真的有仔細看過這個表格的話,沒有理由留意不到這個錯處。」

另一處是政綱,「我若當選,定必承諾行使反對權利,反對一切議案,直到香港政府回應五大缺求,直到缺一不可為止」中五大訴求寫錯為「五大缺求」。

余慧明說當時也沒有留意提名表格聲明中的條款。

余慧明的代表大律師石書銘問,如果你當時有看到,會怎麼理解其中的第二條——「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和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

余慧明說自己根本沒有開過協調會,看到「協調會共識」只覺得事不關己,「他們可能是 refer 那邊地區直選的事,但大會不會為我們這個界別特意設計多一張 form出來的嘛,如果我是搞手我都不會這樣做啦」。

「它的字眼是要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啊嘛,那如果沒有發生過協調會議,那第一 part 那裏都已經不成立,但是第二 part 那裏,我自己的理解,就是爭取民主派議會過半囉,35+」。

至於「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那個「目標」(英文用眾數),余慧明也理解指取得多數議席的意思。

- 預設立場投反對 - 

法官們表示,余慧明附上的政綱雖然有錯別字,但所傳達的意思是沒有錯的,余慧明也確認。

大律師石書銘問,那是否全面地表達了你的意思?

余慧明:「這一句未全面地講出的意思是,因為我是想展示到我的決心,但是你說是不是有 negotiation 呢,我是會有的,我昨天都解釋過,我認為五大訴求中,最重要的是第五個,是立即實行雙普選,而其他的訴求,都可以在雙普選之後,透過可以認真反映民意的民選政府,應該都可以實行到。而至於怎樣實行雙普選,我昨天都解釋過,只要政府是有一個實在、白紙黑字寫到明的時間表,我都可以解釋給我的選民聽我會接受,如果它反口,我就根據我的承諾,行使我的反對權利,直至政府再次回應我為止。」

法官李運騰追問,但你的政綱要求是「立即實行雙普選」,是「立即」,余慧明說,「沒錯,所以重點在實行。如果可以立即實行到一個確實的、確切的時間表」。

「那為什麼不刪掉『立即』兩個字呢?」李官再問。

余慧明答:「都是想展示給我的選民看,我的決心。」

法官陳仲衡則說余慧明在另一個訪問中講過,「逼使這個政權,一定要回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而不是回應其中一兩個訴求,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所以是要五大訴求全部回應才可以,而不是像她解釋所講,最重要是雙普選?

余慧明:「對啊,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啊——不代表我實行了雙普選之後我就會停止啊,我要確保那個民選政府,都要做第二第三第四個訴求,那不就是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囉。」

大律師石書銘問余慧明,如果選到進入議會,是否會就投票決定諮詢她界別的選民?余慧明說會,不過法官陳仲衡立即質疑,你已經說了會否決所有議案,那怎麼可能所有議案都諮詢選民?

余慧明解釋:「我的意思不是就住所有的議案我都是會諮詢他們。因為正如這個政綱所講,我是會行使反對的權利反對一切議案,除非政府回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所以除非局勢已經變到它開始有回應五大訴求,我好難確保那個時候的民意還會不會是那麼堅決支持這個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那到那個時候我就是要諮詢我的界別的選民了」,「雖然我在競選期間已經表明我會反對一切議案啦。但是不代表我不看内容就會投反對。我仍然會研究政府的政策有什麼流弊」。

陳官:你的意思是從中找出投反對票的理由?

余慧明:沒錯,我是會研究那個政策有什麼流弊,跟住仔細分析給我的選民和公眾看。就是告訴大家知道,我就算投反對票,我都是有理有據的。

陳官:就是並非權衡利弊,而是找理由去反對?

余慧明:利與弊都可以看到的,但是我會詳細列舉個弊多過利囉,我會仔細分析給選民看。

法官李運騰:這樣看來你是決心反對,只是要找個理由?

余慧明:我預設的立場是投反對票,所以除非那個議案是令我找不到任何一個反對的原因。

- 相信沒犯國安法 - 

2020年6月30日,國安法在香港頒佈實施。

余慧明說競選宣傳上有避開一些用語,但仍然相信初選、投票、觸發基本法50都52條的機制,都沒有違反國安法。

「我有些宣傳單張和發言,我有特意不再講國際戰線這樣嘢。因為看完國安法的條文之後,我認為這可能會被人認為是勾結外國勢力,即使我不是在要求國際制裁,都可能會被人視為勾結外國勢力。還有一些字眼,我認為比較敏感的,例如『推翻』,我就沒有再用了。」

7月7日,余慧明在臉書發佈《初選意義》貼文,其中寫道「惡法壓境,極權肆虐,香港今後福禍難測」,「我們與政權再無斡旋餘地」。

余慧明說,「惡法」指國安法,「因為我覺得它的條文很模糊,令人觸犯紅線」;「極權」指香港政府,「因為它沒有理會人民反對的聲音,對國安法的通過表示支持」;說「再無斡旋餘地」,「我都是很想顯示到我的決心,即使國安法立了之後,我都不會恐懼,我都不會作出讓步,除非政府是釋出它的善意,放下它傲慢的身段,同我們再商討,怎樣可以繼續爭取我們的五大訴求。因為我認為爭取五大訴求是沒有違反國安法的」。

法官李運騰說,沒有人要求你愛國安法,但你不喜歡不代表你可以觸犯,你這篇文是想告訴讀者什麼?

余慧明說:「就是立了國安法之後,我們要參加初選的,都不要恐懼囉,也都在鼓勵選民,即使有國安法之下,我仍然相信投票是沒有觸犯到國安法的,所以我是想鼓勵選民,在初選那兩天出來投票。」

辯方大律師石書銘問余慧明,「與政權再無斡旋餘地」這句話,不是與她之前說會與政府談判矛盾嗎?

余慧明重申是想「展示決心」,「也不想將談判手法公開給其他人知,因為這等同自揭底牌是沒有分別。」

法官陳慶偉問,是否又用了之前其他被告講過的「選舉語言」?「或者誇張?」李運騰補充。

「誇張的講法或多或少都有的。但是我是真的很想展示到給其他人看我是會使用一個高姿態的談判手法囉,」余慧明答。

法官李運騰:所以你只是在扮演強悍,還是你本身就是一個強悍的人?

余慧明:那如果政權不同我談的話,我是會堅持否決,我會投反對議案,這一樣我是會講得出做得到。

7月8日,香港獨立媒體導余慧明選舉造勢活動,當時為余慧明站台的有一系列抗爭派候選人,包括黃之鋒、劉澤鋒、朱凱廸、張可森、劉頴匡、何桂藍。余慧明說這些候選人是她的競選團隊幫忙聯繫的,她記得事前就被告知會來的是黃之鋒和劉澤鋒,其他人就不記得競選團隊有沒有提前跟她確認過。而來站台的候選人會在活動上說什麼,余慧明說沒有提前得悉或者商量。

對於報導中引述她的一些發言,余慧明說其中一些説法不準確或不肯定是否準確表達她的意思。

比如,「但她強調不應繼續停留在與政府協商的層面」就「不算太準確」;「議會是『抗爭戰場』」——「我不肯定自己有無講過」;「攬炒」——「我記得我那個發言好似沒有這個 term」。

文章寫到:

《港區國安法》下,支持「攬炒」的候選人或會被 DQ。被問及應對方法,余慧明坦言國安法沒有任何標準可供參考,全憑政府定奪,但她不想「自我審查」、「被噤聲」,不會為了當選而選擇暫時隱藏「攬炒」、「抗爭」等信念,希望「由心發聲」,不想違背一直以來的信念。

余慧明解釋說:「記者應該是在問我對 DQ 的想法,我對他表達的意思,選舉主任採取什麼標準來 DQ 候選人呢,就是他會不會自己是用一個很低的門檻去闡釋個國安法,跟住就 DQ 候選人,同我本身有無犯法,是兩回事。所以我就説自己不會自我審查,因為我認為投反對票,只是行使立法會議員的職能,所以我認為沒有干犯國安法。」

「這個都是基本法已經寫了的,所以即使是啟動了這個機制,我都不認為是在干犯國安法。」

7月9日,初選組織者再開記者會,期間戴耀廷有回應關於初選涉嫌違法的指控。余慧明說戴的說法讓她確信初選的確沒有違反國安法,「他是一個憲法的專家」。

- 初選結果不具約束力 - 

2020年7月10日,初選投票日前夕,衞生服務界的 WhatsApp  群組中,初選參與者和組織者就選民資格認證出現爭議,余慧明說「我們四位是達不成共識的,本身有四個 proposal 的」。

方案一:假定到指定票站投票的選民都是該組別合資格選民,如至少3名候選人同意該方案,選舉結果有約束力。

方案二:到指定票站投票的選民,如能提供有效證件證明屬於該界別選民,可投選該界別,如至少3名候選人同意該方案,選舉結果有約束力。

方案三:可用方案一或方案二的選民身分界定方法,但選舉結果無約束力。

方案四:取消衞生服務界初選。

衞生服務界初選 WhatsApp 對話顯示,李國麟選擇方案一,余慧明、劉凱文選擇方案二,仁安醫院護士訓練學校校長袁偉傑選方案三。

戴耀廷在群組中說,諮詢過法律意見之後,如果要求選民出示在政府選民登記網站查詢結果的截圖,可能會有法律問題,「他(戴耀廷)有個最終決定,就説他們會用方案三」,「要投票者出示職員証,就可以證明他是組別相關人士」,並決定衞生服務界初選結果對參選人「不具規範性」,余慧明說戴耀廷有叫民主動力將這個信息發佈給所有人。

李國麟在群組中說,組織者的決定與初選的原則和初心不同,有負選民期望,實屬不幸。余慧明則說,現時未能達成共識,她會選擇方案二,明白大會面臨打壓和壓力,希望各候選人尊重選舉結果。

法官李運騰問,所以你們四個候選人都滿意這個「不具約束力」的安排?

余慧明說其實是不滿意:「這個是大會、主辦單位所選擇的結果,我們是無可奈何囉,但是就住這個結果,我是有出到一個 post 講我自己的立場的」,「他(戴耀廷)有講過如果不接受,就不搞選舉——就是不搞初選。」

李官:組織者決定選舉結果不具約束力,但是你們四個想要個結果是具有約束力?

余慧明:我自己是囉。

- 還要開會嗎 - 

2020年7月11、12日,初選投票完成,結果是余慧明以2156票勝出,已擔任6年議員的李國麟僅得186票大敗。

7月14日,余慧明在衞生服務界的群組中問,「想問問星期五還需要開會嗎?」

事緣大約一週之前、7月6日,戴耀廷曾經在群組中發出信息,說如果衞生服務界初選參加投票的選民人數不理想,就要再舉行協調會議,叫候選人預留7月17日星期五晚上的時間,屆時討論最終出選的隊伍數目。

之後7月10日發生選民資格和選舉結果約束力的爭議,余慧明說,「在約束力那個問題的 discussion 那裏,他都有提過,看看完了初選之後還要不要開會再決定,我記得是有這個意思的。」

也是在7月14日,戴耀廷曾給初選各個 WhatsApp 群組發出信息,說自己一直以來講的只是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不說否決一切議案,也不說癱瘓政府。控方第二證人趙家賢作供時說,戴耀廷是希望統一口徑。

衞生服務界群組也有收到這個信息,也是群組中第一次、唯一一次提到否決權的信息。

余慧明說她當時「完全不知道」7月14日中聯辦發表聲明指控初選違反國安法。

「因為我們其實個界別是從來都沒有討論過關於財政預算案這個問題,我只是覺得是一個資訊的分享,所以你都見到我用些 emoji 就是 thank you 這樣的意思囉純粹。」

法官李運騰問,這個信息無頭無尾就這樣跳出來,你知不知道他為什麼要 send 這個信息給你們?

余慧明:「因為初選之後呢,都不是之後,可能那段期間啦,都有些建制派或者黨媒都話初選是犯法的。所以我估戴耀廷就是為了回應這些這樣的輿論,就 share 了這個信息出來囉。」

在余慧明追問是否再開會的翌日、7月15日,戴耀廷在群組中宣佈,群組功能已經完成,一會兒會把群組刪除。之後不久戴耀廷就離開了群組。

7月16日,余慧明在群組中邀請其他參選人開會,「我主要是想其他的參選人,即使在無約束力之下,都尊重個賽果。」

法官陳仲衡指出,余慧明在信息中提到「以達成民主派35+的最終目標」,還提及其他選區的事情,余慧明說,只是「用回民主派35+初選這個名來形容我們那個 programme」,「我只是想邀請他們出席這個會,而我所指的最終目標就是避免鎅票囉,希望爭取到最多的議席囉」。

最終只有劉凱文出席會議。余慧明說,「我們大致討論過 plan b 這個問題的。在這個會議之上,劉凱文有提出過想做我的plan b。但是我拒絕了。因為我覺得他和我的政治路線不同。」

- 7月15日35+計劃已完結 - 

7月15日,余慧明出席了抗爭派記者會,「我不記得是有人直接邀請我,還是邀請我的競選團隊,告訴我有這個記者會。但是我認為抗爭派是,就是抗爭意志比較堅定,同主流泛民是有分別的。所以我就決定出席這個記者會。」

記者會前,她知道會出席的人包括黃之鋒、何桂藍、岑敖暉,其他人就不確定自己是否提前知道。

對於記者會的目的,「我的認知類似是造勢大會,因為我知道的是都是初選勝出者,而立場是比較進取的候選人。」

她憶述自己抵達學聯會場的時候,已經有其他記者會參加者在現場,但她沒有跟他們討論記者會要講什麼,「因為我本身同他們不是很熟,我自己坐在了一邊。」

法官陳仲衡質疑,不是有幾個抗爭派候選人幫你站台助選嗎?余慧明說:「沒錯,他們純粹來站台囉, 稱不上是朋友,因為電話都沒有,都是我的團隊邀請他們。」

她「印象中」沒有參與討論或起草當日記者會上讀出的聲明,「因為之前作供講那份 google doc 呢,我沒有印象有見過,但我不肯定他們最後有無一份 print out 出來的東西我有見過,我不肯定」,也不肯定自己有沒有被邀請參與討論,或者當時是否見到有人在討論起草聲明。

不過聲明上有她的名字,她也同意聲明內容。

法官陳慶偉問她,7.15記者會是否回應初選組織者決定中止初選, 而抗爭派想繼續?

余慧明:我的認知不是。

陳官:所以純粹是慶祝抗爭派大勝?

余慧明:以及在聲明都有提到另一個目的,就是想同泛民有些合作。

陳官:到7月15或16日,你認知中,35+計劃是否仍在進行?

余慧明:對我來講是已經完結了。

陳官:當時初選已經有結果,而你那個界別的結果僅供參考,所以肯定還有後續的工作,所以你說計劃已經完結,肯定是不對的。因為你當然預見都還有工作要做,比如如果其他初選敗選者繼續參選怎麼辦等等。

余慧明:我認為兩者是沒有衝突的。因為我認為35+這個 project 真的完了。而之後的協調工作,只是處理它的爛攤子囉。

余慧明說記得控方第一證人區諾軒在作供時講過,他是7月15日去戴耀廷在港大的辦公室,提出應該結束初選,而且自己會退出,但當時,「記得有印象滑過 Facebook 看過一些 news feed,就是說組織者,區諾軒、趙家賢,會退出那樣,但日期我真的不確實記得了,因為我沒有 follow 他們的 Facebook page」,也「不太有印象」有人正式宣佈初選告終。

- 就是沒有共同綱領 - 

辯方最後一份呈堂的證物是2020年8月10日播出的余慧明接受網媒「區區Interview」訪問片段

余慧明說整個訪問有一兩個鐘頭,但最終播出片段是剪輯後的11分鐘。

在回答「會否擔心35+後會出現不同投票意向」的問題時,余慧明說:「我覺得如果真的承認這是一個派別,就是我們一定會以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為目標,我覺得大家要簽一份共同綱領,有個 agreement,不要說去到不知道什麼位置原來有人會退縮,我們要拿出綱領,你簽了,沒理由縮。如果促成到35+,那些候選人都應該認同綱領,不然到緊急關頭有人縮,就不夠票。」

她解釋說:「這裏我是在講如果在正選之後,民主派真的達成到35席或以上,就是這裏所指的大家囉」。

辯方大律師石書銘問,做這個訪問的時候,民主派參選人之間有無達成協議?

余慧明說:「就是沒有所以我才會這樣講。」

余慧明在初選案首次提堂時未獲准保釋,到2021年7月28日成功在高等法院申請到保釋,但在2022年3月7日因被指違反保釋條件而撤銷擔保,再次被還押。

初選案大審118日,其中逾100日為控辯雙方傳召證人作供及盤問證人,本專頁整理5名控方證人、10名不認罪被告、1名辯方證人、1名選舉主任、6名國安警員的個體供詞,其中選舉主任和國安警員為同一篇,點擊他們的頭像即可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