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全是初選案16名不認罪被告中,第七名登上證人台的被告,從2023年8月1日到8月3日,其主問、盤問共涉3日,1個星期內完成。審訊以英文進行,法官、檢控官、律師庭上發言均為英語,證人——除本身是大律師和選擇自辯的劉偉聰外——均以粵語作供。以下是根據問答內容整理的案情。
陳志全,1972年生,在香港土生土長,於香港中文大學畢業之後與譚得志拍檔主持電台節目,分別綽號「慢必」和「快必」。譚得志也是初選案的被告,已選擇認罪。
2012年,陳志全首次在新界東參加立法會地方選區選舉,成功當選,之後一直在同一選區參選,2016年成功連任。他是走上證人枱的不認罪被告中,第一位有立法會議員經驗的。
- 進入初選 -
陳志全說自己一直有打算參加2020年的立法會選舉,爭取第二次連任。
「因為政府答應了我們的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呢,搞了十幾年,一個諮詢都未有,這個是我一個很主打的,也是我做議員的其中一個初心。所以簡單講,我都是打算去連任,希望在這個重要議題上可以在我能力範圍内幫手、去有些推進。」
而早在2020年1、2月的時候,陳志全已經聽聞戴耀廷要組織民主派初選。
「我在D100一個網上電臺主持節目,也就將這些新聞、一些消息作為一個節目的題材這樣。所以,我們會特別留意一些報紙或者網上的政情,就是政壇的八卦新聞,我記得那段日子,政壇八卦新聞都有講有人構思做初選。」
之後,陳志全正式從區諾軒處得悉民主派組織協調。
「在九龍東的第一次協調會議(2020年3月2日)之前呢,區諾軒就 send 了個信息給我,那他就說,他想叫譚得志去開會。我還記得那個時候他的 message 是說,九龍東那班人就想開會,就想找快必」,「那次就是第一次正式區諾軒跟我說有初選這個籌備了。」
但直到2020年4月初,區諾軒才請陳志全參加民主派的協調會議。
新東的兩次協調會,陳志全都沒有出席,而是由自己的議員助理蘇浩代為出席。
「因為逢星期二我要在數碼港 D100 網台夜晚7:30到8:30就是要做節目。不過老實講,就算我得閒呢,我都未必會去。因為我對於初選這個籌備其實不是很緊張。所以最後我都是派了我的助理,代表我出席這個會議。我也都只是叫他去聽一下,有什麼就回來告訴我。」
至於譚得志有沒有出席九龍東的協調會、出席過幾多次,陳志全就說至今都搞不清楚,問不同人會有不同說法。
主控周天行在盤問中嘗試確定陳志全參加初選的時間,但最終未能找到確切的日子,陳志全說在2020年4月14日新界東第一次協調會議召開的時候,他「不是100個 percent 都八九十個 percent」決定參加初選,確實決定的時候一定早於2020年6月9日初選組織者記者會。
- 否決不是目的 -
陳志全說,自己所理解的初選的目的,不是要否決財政預算案,而是要讓民主派贏到最多議席,給到最大壓力要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主控周天行問陳志全有沒有看過戴耀廷2020年3月22日臉書貼文《立會過半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陳志全說不記得有沒有看過,戴耀廷的所有文章中他只記得自己看過《攬炒十步曲》。此外,陳說自己有看過3月26日初選的第一次記者會。
主控周天行指出,你當時知道35+計劃的目標(Objective)是取得憲制武器,法官陳慶偉要求周改變問法,問陳是否知道35+計劃是想利用初選的結果作為一個憲制武器。
陳志全答:「周生問題不斷強調憲制性武器,初選的目的,我是知道的當時,但是我記不起看報導的時候有沒有 quote 他這個憲制——什麼大殺傷力憲制武器——所以當時我是沒什麼想法的,當然我是知道初選的目的就是要令民主派拿到最多的議席,如果議席過半,有很多事可以做到,但沒有這個大殺傷力武器的概念囉當時。」
法官陳慶偉指出,初選的目標(Objective)首先是取得議會多數,而那是一種手段(means),以達成某些目的(end),這些目的包括否決預算案。
陳志全否認:「由始至終我都不認同那個 end 是否決財政預算案」,「最終極的目的就是贏到最多議席,給到最大壓力給政府,要它回應,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五大訴求囉」。
「你拿到過半你自然有很多權力,其中一個權力是否決預算案,以我的認知、或者我的理解、或者我相信,其實如果當民主派那麼僥倖拿到35席以上,由開票那一刹那,你不講政府都知道你有什麼權力啦,還有,不是去到明年4、5月才做事,而是整個過程,由開票,政府已經要找你談,找人找陣營,所以否決財政預算案是其中一樣,而且是很遙遠的東西。」
法官李運騰追問,「遙遠」的意思就是不是一個即時的關切,而是還有其他事要先完成?
陳志全說:「這樣講吧,當時我的想法就是,選到再算啦,你講到(會)上天落水都是這麼說的啦。」
法官陳仲衡問,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議員的權力中,否決權是最有力量的、也因此是最能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的權力。
陳志全不這樣認為。「概念上、理論層面上,可能很多人都以為是,但是操作層面上,其實不是囉⋯⋯35+面對的問題、政府面對的問題,是支持它的——就是建制派——不夠35席,不夠35席呢,其實單憑建制派是連啟動會議的能力都沒有,所以如果民主派不合作去幫你凑夠法定人數,根據基本法,立法會的法定人數是全體議員的一半,就是35席,所以如果建制派是35-的話,他們連法定人數都不夠,如果民主派不幫手凑人數,他們根本連會都開不成,財政預算案來立法會首讀二讀都讀不了,就是那個已經——不過我說那個是遙遠的事,因為是下一年的4、5月。」
- 會同積極分別不大 -
在4月14日和5月5日代表陳志全出席兩次新界東協調會,是他的助理蘇浩,此後涉及協調會上的狀況、爭議和共識,陳志全一概依賴「蘇浩的轉述」。
辯方呈堂2020年5月13日人民力量執委會會議記錄,陳志全說蘇浩在會上一併概括介紹了新東兩次協調會的狀況。
「蘇浩當時回來在會上匯報這個『會運用』同『會積極運用』的時候呢,他就是說會上面有過這一個討論,但是他就沒有說一定要去這樣做,因為我也都沒有授權他應承任何東西——在會上面。但對我來講,我當時聽到『會運用』同『會積極運用』都不是太關注這件事,因為對我來講『會運用』同『會積極運用』的分別不是那麼大。直至去到在法庭,開始審訊的時候,我才知道會上面有個所謂劇烈的爭拗,有些人會理解加了『積極』就是沒那麼肯定,這個是我在法庭聽到的時候,我才再想這件事。」
「對我來講,大家在法庭,我聽了這麼久的討論,加了個『積極』上去就好像沒那麼肯定,就是程度會低一些。但對我來講,我過去的認知,加了『積極』反而是表示他更着緊要去做這件事。因為譬如以政府講,它說它『會考慮』和『會積極考慮』,它講『會積極考慮』的時候,是好似走多了一小步。不過以我理解,無論政府說是『會』、『會積極』、或者『會考慮』,其實都是不會的。」
陳志全說自己沒有收過新界東初選協調機制文件,同時承認自己是九龍東初選 WhatsApp 群組的成員。
- 共同政治行動綱領 -
陳志全的代表大律師馬維騉呈堂一份2020年3月22日發佈在人民力量臉書的《人民力量贊成有共同政治行動綱領的初選》貼文。
陳說這篇文是為了澄清九龍東第二次協調會之後、《蘋果日報》的政情報道。
「它(報導)裏面就講到,人民力量在會裏面反對初選反對得最厲害。因為那次會議之後,九龍東就覺得不搞初選的,就用選前民調棄選的機制。但是那篇報導看完,就會令人覺得人民力量搞破壞,搞到九龍東搞不成初選,最後要用棄選機制。那時我看完這個報導我就覺得,其實是一些有份開會的人士,開完會出來放料給記者,以及想誤導記者或公眾覺得人民力量是不支持初選,進去開會是想攪局、搞到初選搞不成」,「為免以訛傳訛和日後有人用這些消息攻擊我們,所以我就同有份去開會的代表講,不如出篇文把事實講出來啦」。
什麼是「共同政治行動綱領」?
陳志全由人民力量是因為對傳統民主派不滿而生講起,「民主派其實過去逢有選舉,無論立法會選舉也好、區議會選舉也好,都會想做一些協調的工作的。人民力量不單止,早期啦,不單止沒有參與,甚至是會主動同現有民主派的議員對選。民主派還會說我們是民建聯 B 隊……我記得民主黨,2012年同我選舉的時候,還說我是 『人民幣力量』。 當時其實我們不同民主派協調,甚至去對選,根本我們說的就是,我們和他們根本都沒有共同的政治綱領」。
「當民主派攻擊我們又不協調、又不初選、甚至跟他們對選,我們當時的答覆就是說,我同你都沒有共同行動綱領,那我會不會同民建聯、工聯會初選啊?」
法官陳仲衡問到,新東協調會上將「會積極運用」改成「會運用」,算不算一個共同政治行動綱領?
陳志全不同意,「這個都不是一個有約束力的行動,說大家要怎樣去投票」,大律師馬維騉再次問「共同政治綱領」是什麼意思,陳志全說要留意貼文的第五點,「應努力思考,並定出共同政治行動綱領,及在議會制衡政府的一致行動守則」。
「其實『一致行動守則』是在講,我們做議員,一些很基本的紀律操守。因為有些人以為你拿到個議席,譬如36席,那你就肯定贏啦,這樣。但是這個只是停留在一個理論的層面,所以有證人說,不用36席啊,如果你拿到30席,33席,其實都已經足以同建制派或者足以給到政府很大的壓力。但關鍵在於什麼呢?關鍵就是這一班民主派議員、當選的議員,他們有沒有一致的行動守則。
「這裏不是說要贊成或者否決某一條特別法例或者撥款。這個是說究竟議員是否盡責、是否去開會、是否會坐足整個會、是不是投票會在、是不是會加入儘量多的委員會。這個就是我一路對所謂民主派的期許,但是從來(翻譯員打斷做翻譯)——我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我做了八年議員,當你試過早上8點半開會回到會議室的時候,只有你一個民主派是準時,面對着十幾個建制派的時候,建制派是多數派;(民建聯)蔣麗芸一個(人)都進十幾個事務委員會,民主派的議員竟然可以只進那三四個委員會。立法會的出席率是最寬鬆的,三日的會一坐下去點一個名就是出席了,但是民主派(翻譯員打斷做翻譯)——民主派作為少數派竟然出席率是差過建制派,最尾那十個出席率最低的議員,七個是民主派議員。
「所以你有多少席是一回事,你是不是積極開會、是不是有紀律是另一回事,投票是隨時會投的,意思是,當一個人發言,完了,如果沒有第二個人起身發言,就投票的了。如果你不在立法會或者出去做其他事,多一個人少一個人,都是投不了那一票。」
法官陳仲衡問所謂「一致行動守則」是否就是議員出席率?
陳志全:「對議會的積極參與程度,出席率只是其中一個最低的反映。因為民主派過去就是各自為政,我連要求四大板塊每個板塊有一個人準時開會行不行?都做不到。那說什麼抗爭,給你多少席,那個是一個數,但你是不是去每一日要同政府角力,給到政府慢慢逐步逐步增加,都是要靠你參與是不是積極才能做到。」
陳志全認為,「當然要建基於這個一致行動守則,那個所謂共同政治綱領才有意思」。
法官李運騰留意到貼文講到,如果有共同政治綱領和一致行動守則,人民力量會非常願意參加,並將初選形容為一個完全以陣營為先、派別為後作基調的初選機制。李官問陳志全,他最終參加了初選,是否是滿意初選有達成共同政治綱領和一致的行動守則?
陳志全說並不是。「我對初選有好大期望,但不代表它符合不到我的期望我就不參加,現實有好多東西不是說它符合不了我的期望我就不參與。你看到我們在會裏面理性討論,講利弊,說其實棄選、民調棄選都已經達到效果,都要被人攻擊,如果我說,哎呀你沒有共同綱領、沒有行動守則我就不參加了,我不就成了不投的對象了?有個叫你投哪些人不投哪些人,那就會不投我們。」
大律師馬維騉問,當你說共同政治行動綱領的時候,是否意指捆綁議員一齊對財政預算案無差別否決?
陳志全矢口否認:「絕無此意,我自己不會這樣做,也不會這樣要求人,因為,因為以我過去8=八年,我都是會見到個財政預算案,跟着以三個原則去判斷我是支持還是反對。第一,是提出的訴求,譬如過去我們和社民連一齊提出的全民退休保障,人民力量提出的全民直接回水;第二是要見到財政預算案的條目的内容,再研究;第三是要看當時的民意。所以絕無可能是還沒見到財政預算案就說,或者要求人,一齊要做這件事。」
- 是墨落 不是抗爭派 -
6月10日晚,陳志全說他在臉書上看到何桂藍貼出《墨落無悔》聲明,「跟着我就去大約看看這個 post 的内容啦。我就看到那兩點的聲明。我看完這兩點聲明,其實都覺得沒什麼特別,沒什麼大的問題。那我就問譚得志,喂我們簽不簽啊這樣,他說簽,我就將這個 post copy and paste 在我的 Facebook。他就說去找義工去幫手出張圖,在人民力量的 Facebook 那裏。」
「第一句,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那我相信當時大部分、絕大部分的民主派支持者,或者民主派的政治人,都是認同五大訴求的啦。跟着那句就是,我會去運用基本法賦予給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跟着後面那些 ABC 就是舉例啦,如果我自己同我覺得大部分我們的支持者和選民都認同這件事,當我是議員的時候,我當然要盡我的努力去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啦。至於否決財政預算案就是立法會議員的其中一項權力,那當然,我們可以去運用這個權力,去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啦。」
至於第二點,「我認同若支持度跌出各區預計可得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這兩點裏面第二點反而更加重要,因為當其時已經有人說,你們什麼都沒有承諾過,會不會民主派有政黨、參加者初選輸了都不認數,又繼續參選這樣,這個質疑其實對整個民主派其實都不是一件好的事或者健康的事,會導致選民未——如果質疑真的很大,會導致他們猶疑是不是出來投票。那有人去做一個這樣的聯署啦我叫做,正好就可以回應了這個問題。」
陳志全說自己是基於蘇浩匯報的協調會情況理解聲明第一點裏面提到的「共識」的,「共識就是,這一段審訊都有講,搞初選、議席數目、替補機制和論壇」,而他的理解裏面並沒有捆綁議員共同否決法案或預算案的意思。
在主控周天行盤問的時候,陳志全說「我放這個名下去,就是去同意這個括弧裏面的1和2。括弧外面的字,其實我是沒有很嚴謹地考究,你可以說。譬如多次用到『我們』啊這樣,那些我都是理解為『他們』的聲明,『他們』說的話」,而「他們」就是指起草聲明書的人,「但是我當時沒有去考究誰執筆去寫這個聲明書」。
儘管簽署了墨落無悔,陳志全並沒有出席7月15日抗爭派記者會。
他說,「何桂藍作供的時候提出我請她食檸檬(拒絕她邀約),我印象是很模糊,但是我記得朱凱廸都曾經問過我去不去這個記者會,當時我也是拒絕了他的,我就不記得何桂藍有沒有叫過我了」。
法官陳仲衡問陳志全是沒有空去,還是不想去呢?
陳志全:「因為照我的認知,那個是一個抗爭派的祝捷會,因為他們在初選覺得自己是大勝,我不覺得我同他們是同一個派系,那他們一個祝捷會,我就沒有想過會去。」
- 35+可願不可達 -
陳志全說自己其實覺得35+可能性很小,自己的競選賣點其實是「35-」,但仍然宣傳35+,是為了對抗公眾的無力感、鼓勵選民參與初選投票。
辯方庭上播放一條2020年7月10日發佈在陳志全臉書的《快慢對對話》短片,用譚得志問、陳志全答的方式,講陳志全做議員八年議會内抗爭交足貨。其中譚得志問到,很多人關注35+,但如果35-又如何呢?陳講到,有35+當然好,可以反對預算案、解散立法會、令特首下台,但如果35-,就更需要像他這種會抗爭的議員進入立法會。
陳志全解釋,他的競選重點不是講35+,而是講35-,他的賣點是「政績」。
「其實剛才大家看這條片,是我們競選宣傳短片,剛才你聽到譚得志說大家對35+有期望,他問我的問題,按35-又怎樣呢?其實我們這條片的宗旨,不是講35+, 是講35-,當然,今次初選主軸是35+, 但是我對35+能不能實現是很大的懷疑,甚至坦白講,我覺得能夠拿到35席的機會是很微的,所以我們在宣傳的時候,無論是街站,或者拍這些短片,我們都會提下35+,但是,我們的重點並不在35+,而是35-。 這個有兩個原因。第一就是,你個主題雖然是這樣,但如果你覺得可能性都不是那麼高,你如果不停去講,或者講得太厲害的時候呢,你好似在給一個 empty promise,一個不能落實的願景給選民。」
「第二, 我們呢,或者我啦,這次選舉的重點,我說35-其實就是因為,很多人去 sell 那個願景,未來如果有35+可以點點點(如何如何),但是我呢,我 sell 的是業績,所以你見到,我條片裏面都是說過去做過什麼,sell 業績其實是在說,我們的重點在35-,因為其實35+你最大,你做什麼都可以,開會也可以不開會也可以,你否決什麼就是講一句那樣,所以如果35+其實要不要我做都無所謂,你做你做他做也可以,其實最後就投那一票,反而35-呢,就需要更多有紀律和實幹型的議員。無論是宣傳片還是街站,我們都是想帶出這個主調。甚至選舉論壇我都是用這個做其中一個重點。」
大律師馬維騉問,你不想推銷35+,為何又要講得到35+可以做這做那呢?
陳志全答:「因為當其時,其實2019、2020年的時候,社會是彌漫很大的無力感,好像做什麼都沒有用。當我們想鼓勵選民出來投票的時候,就要對峙他這種無力感。我告訴他,如果可以得到35+,我們有 ABCD 這樣的選擇,或者一些這樣的能力,希望選民會覺得,議會有用,投票有用。」
法官陳仲衡問陳志全為什麼要在短片中說得到35+之後就可以否決預算案、解散立法會和逼特首下台?
陳志全說:「這個我就是列舉35+之後可以做到的事、有能力做到的事,整個進展解釋一次給大家知道。但是不是說我會這樣做,整條片的重心也不在這裏。」
主控周天行盤問的時候,指陳志全在2020年6月27日在尚德邨的街站中講到,自己有三個願望,第一是實現35+,第二是快必譚得志當選,第三是自己連任,「你說35+是你的願望,但你從來沒有講過35+是不可達到的」。
陳志全辯駁:「當你生日許願說世界和平的時候,你覺得世界和平可不可以達到?」
法官陳慶偉問陳志全是否在街站宣揚一些他自己都不相信的事,即35+。
陳志全說:「希望同相信是沒有衝突的我覺得。但是你雖然對35+覺得可能性很低,但是贏多一席多一席,贏到多過人當然是好事,這個是願望而已。我後面都有說……就算不行我們都要好努力在議會裏面工作。因為就算覺得不能得到或不是很大可能性,但希望得到這個是沒有衝突囉我覺得。」
法官陳仲衡問,所以你是懷最好的希望、做最壞的準備?陳志全說自己「做人一向都是這樣的」。
- 協調共識 -
陳志全在6月20日提交了初選提名表格。
問到提名表格第二段的內容——「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的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陳志全說:「我對這一點的理解都是建基於我的代表助理去開那個協調會議回來匯報給我所知的東西。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就是會搞啦,會用公民投票去做這個協調啦,我們那區的目標議席啦,新界東來講是6席啦,替補機制用靈童制啦,以及有論壇。至於目標就是,如果我們當選做議員,就要努力爭取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囉。」
陳志全說自己從來沒有收到過新界東的協調機制文件,他堅持自己一直理解的「協調會達成的共識」就是四點:搞初選、目標議席、選舉論壇、靈童制。其中目標議席他一直認為就是6席,因為民主派如果能夠在新東維持6席,就已經是「奇蹟」,直到「第七名的范國威,他都去參加這個正選」,陳志全才知道目標是7席,而新界東協調機制協議文件中,有提及6席,也有提及7席。
周天行指出,陳志全在尚德邨街站中,有講到「昨天民主動力正式宣佈,我們新界東民主派初選參選名單共有12張……12張名單要選出7張參與9月立法會選舉」,可見他一早知道新界東要選出7張名單。
陳志全說,當時可能是「講錯」。「因為我在這個街站我試過講8張,如果你仔細找可以找到。因為當時我講,初選的目的就是減少名單,減到去6張7張8張,我都有講過。」
法官陳仲衡質疑,如果陳志全說的是6張或者7張名單,那的確可能是講錯,但他是在說一個目標議席的範圍,講錯的可能就降低了。陳志全解釋,「這裏我整個是在說,由12張名單一路縮細到幾多張名單這樣,而不是當時在街站告訴市民,我們協議了6還是協議了7」。
主控周天行也問及譚得志將九龍東共同綱領附上初選提名表格一齊交,陳志全說他知道,因為譚得志有跟他講,但是沒有講到共同綱領内容是什麼,他也沒有問。
「他就說九東有這份,他們會交多一份,當時我都不是很掌握是不是叫共同綱領這樣的文件啦,我就說新東沒有喔這樣」,「其實在選舉整個過程我們都是各自照顧自己的東西,他的政綱我的政綱我們都沒有去互相討論」。
陳說蘇浩也沒有提及新界東類似共同綱領的文件,自己也沒有問,「因為如果有他就會告訴我啊,沒有理由有都不告訴我啊,新東開了兩次會,他也在執委會報告了,有就會講,如果沒有——我不會問他有沒有這個文件——因為過了協調會議很久了」。
- 解說抗爭 -
陳志全在尚德邨街站有關抗爭的發言是控方盤問的重點。
陳志全當時講到,「今次初選,已經將個人或者黨派的利益是放在一邊的了,無論誰出線誰當選,未來都是要同心協力抗爭到底,包括我們之前說不惜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議員的權力,去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林鄭月娥政府重啟政改,回應五大訴求」。
主控周天行指,「抗爭到底」就是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陳志全不同意。
「我都預了你會問我這一題,你不可以只看這一句呀……你看後面那一句,『但今時今日,似乎呢個 step 已經跳咗』……我們講過如果有35+就可以這樣這樣,但這個 step 已經跳了,不過你不要太大期望這件事,現在林鄭月娥就變了公務員、她是中共傀儡,她都話不到事的喔這樣……當日的街站是初選報名之後第一次的街站,我整個街站的主軸就是鼓勵人出來投票。我昨天講過是要對峙一些無力感,對峙一些覺得投票無用議會無用的人。」
「而這段所要講的就是,就算不能夠35+,不能夠(令)林鄭有回應,但是初選出來投票,最少都可以達到一個目的……如果有很多人出來投票,這個已經是一個市民、選民力量的表現……」
盤問翌日周天行再問到這句發言的時候,陳志全解釋「抗爭到底」的意思:
「就是在議會要開會、要加入委員會、要發言,不可以投了一個票,說因為我是少數派、輸了、我就算了、你投我多些投我入去啦下次才可以改變到。我們去推銷抗爭到底這個口號,其實就是在講過去有些議員,抗爭是未盡全力,連開會、出席或者加入委員會、或者發言、質詢,都未做足。」
他也重申,「這句話的重點是『今時今日,呢個 step 已經跳咗』,就是說,現在我不是跟你說這件事,這個不是我的主題,跟着我就說『林鄭月娥是傀儡』意思就是其實誰做都是這樣的啦,不過即使是這樣,大家都要出來投票」。
法官李運騰問,「誰做都一樣」是什麼意思?是不是就算撤了特首,都不會改變政府的政策?
陳志全解釋:「說她是傀儡,就是她是執行指令,她話不了事」。
周天行追問,你的意思是不是對付林鄭月娥是沒有用的,你要直接對抗中共?
陳志全說「絕對不可以這樣講」,「因為,譬如以逃犯條例為例,逃犯條例都是林鄭月娥說『壽終正寢』的,當然我相信背後要有中央政府的首肯——點頭——她才可以做這個決定啦,在議會、或香港,我們的對口單位都是特區政府,所以你又不能說就算她是傀儡,你可以不理她,因為都是要通過她的手她的口她的政策,令香港人生活可以改善」。
法官陳仲衡關注陳志全用了「不惜」兩個字。陳志全承認自己是「語氣重了」,「我沒有稿,是隨口嗡(隨口說)」。
陳志全在街站中還講到,「議會戰線都是抗爭運動一部分,無論初選還是大選都是這個戰線不可以缺少的一環,議會是一個工具,議席都是一個工具, 抗爭才是我們的目標,對付這個港共政權,對付這個國安惡法才是我們的目標。」
主控周天行向他指出,他參加初選的目的就是對抗港共政權。
陳志全說:「其實民主派作為反對派,我們在議會裏面的對手就是建制派,還有這個特區政府。我們每日都要鬥智鬥力去找出一些政策上面的不完善的地方去要它改變,或者香港人想得到但政府不願落實的東西去給壓力它要它落實,那這個是不是對抗政權呢?如果是就是囉。但是,不代表,我對它是一個,或者調轉講,我說我要對抗港共政權,我的對手是建制派和特區政府,但是,我同無論是建制派還是特區政府,很多情況下都要合作,才可以達成一些政策,去改善香港人的生活。無論在建制派還是特區政府官員之間,我,都是一個可以合作可以溝通的對象,這個是鐵一般的事實,大家可以去找。」
法官陳慶偉說,我們並不質疑你過去是與政府有商有量,但你是否接受,事實上你在這個街站就是沒有講過你會與政府合作?
陳志全答:「當然,這個初選街站除了叫人去初選,我另一個目的,是要講國安法的危險,你不會在講這個的時候又講你會同政府合作過一些什麼草案,你不會這樣,很分裂的嘛。」
- 無心戀戰 -
陳志全在新界東初選以超過17000票、排名第四出線,之後提交了官方選舉的提名表格,並收到了選舉主任就他提名資格的查詢信,直到2020年7月31日政府宣佈押後立法會選舉,選舉主任都沒有就陳志全的提名有效性作出裁決。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決定讓當屆立法會議員延任一年,陳志全也名列其中,但在2020年9月28日,陳志全通知立法會秘書處,9月30日任期屆滿之後,他不會留任。
陳志全解釋,不留任的決定有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我覺得,我參加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選民對我的授權是做這一屆四年的任期。如果在8月31日號——9月31日——30日之後的時間,我是沒有得到選民的授權。這個是第一個原因。
「第二個原因是,其實同我今早所講,我對民主派的失望是有關。當其時社會上有一個辯論就是關於留任還是不留任。我是極少數說,我不是主留派——留任的留——就是我是傾向不留任的。當其時當然有好多辯論或訪問都去問或講留有什麼好,不留有什麼好,有很多這些討論甚至是拗撬。主張留任的議員他們會說,如果立法會沒有民主派,政府不就過什麼都行囉,所以他們覺得留任是有價值。但我當時的想法,雖然我沒有很廣泛地同人講,只是可能做了一兩個訪問,你們說留下有價值的議員,會不會去承諾,在延任的時候你會盡你最大的努力,去做好議員的職責呢?我不重複我今早講過的話,就是要勤力開會、要準時、要積極發言那些。」
「如果當其時,主張留任的議員肯出來講,我們以前做得不夠好,在留任的日子,我會準時開會、盡能力加入所有委員會、在議會積極發言質詢、投票不甩轆,可能我都會再考慮留不留。但談了一大餐,沒有人講這些問題,只是理論上講留任怎麼好怎麼好。我的噩夢是,你們說留任我陪你留,跟着早上八點半開會,得我一個對住十幾個建制派,如果萬一我都遲到,真的不經審議就可以過很多議項的撥款,因為沒有人可以答應到我這麼基本的東西,在那個時刻,我真的有很大的無力感和無心戀戰你可以說。我整天說反對派,就算是少數派,在議會裏面,它的功能,我打個比喻就是可以做一塊石頭,不多不少,你都可以阻到一些不得市民支持的法例或撥款的通過,你可以通過質詢、辯論給更多市民知道内情⋯⋯」
講到這裏法官陳仲衡打斷,問馬大狀是否需要這麼冗長的答案,陳志全趕緊收尾,「我簡單一句總結,就是沒有人給到承諾說留任的時候會盡力去開會,所以我選擇不留下。」
初選案於2021年3月1日首次提訊時,陳志全被拒絕保釋,直到2021年9月16日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還押19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