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達鴻

鄭達鴻是初選案16名不認罪被告中,首名登上證人台的被告,從2023年6月15日到6月26日,其辯方主問、控方盤問共涉7日,橫跨3個星期。審訊以英文進行,法官、檢控官、律師庭上發言均為英語,證人——除本身是大律師和選擇自辯的劉偉聰外——均以粵語作供。以下是根據問答內容整理的案情。

鄭達鴻,1988年生於香港,2007年於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修讀社會學副學士學位,2009年進入香港理工大學修讀社會政策學士學位。2011年和2012年,鄭參加到中國內地南京和内蒙古的交換計劃,「香港和内地關係密切,所以想瞭解多些内地,想看看我讀的社會政策和行政在内地怎樣可以實施得好一些」。2016年,鄭入讀香港城市大學法學博士(Juris Doctor)課程,2018年畢業。2020年8月取得香港法學專業證書。

2011年,為滿足理工大學的學士課程要求,鄭加入公民黨九龍西支部做實習生,「我那個時候的角色就是幫助那一屆的區議會候選人,但是那兩三個月的感覺是,公民黨的候選人不夠貼地,沒有擺足夠的時間和心機(心思)去服務最基層的街坊」。2012年,鄭學士學位畢業,同年底正式加入公民黨,成為地區發展主任,「就是由它最基層的草根的地區出發,希望可以藉着做多些地區工作,去為個黨提供更加多貼地的聲音」。

2015年,鄭首次參加選舉,在香港島北角丹拿選區競爭東區區議會的席位,以299票的優勢打敗親建制工商界政黨自由黨的曾卓兒,當選該區區議員。2019年11月的區議會選舉,鄭成功連任,到2021年5月10日辭任,沒有完成第二任期。

鄭形容,擔任區議員期間,他與建制派議員的關係是「政治上針鋒相對,但是民生上就有互相合作」。他說自己會 「審視項目對東區居民的利弊」 來決定是否支持建制派提出的撥款建議,「有支持過一帶一路的學校的一個申請,以及一些青年京劇的活動,以及東區足球隊撥款」。

鄭特別指出,反修例運動期間,「2019年11月25日,我是獲警察允許進入理工大學、去勸那陣時的學生出來的五個區議員其中之一」,「因為我本身是理工大學的前學生,以及那陣時新當選區議會,那我們去同警察,有這個這樣的人選交了給他們之後,警察同意」。

- 雙頭馬車 - 

從2012年底到2020年底,鄭達鴻在公民黨8年,其中6年是執委會成員,鄭承認黨「有給機會」自己,「我對個黨有感激,亦都有不開心的地方」。

2014年,剛入黨兩年的鄭就成為了青年公民黨(Young Civics)的主席,躋身公民黨執委會。

2016年9月立法會選舉,陳淑莊代表公民黨出選港島區,鄭排名單第二,陳最終以35404票成功重返議會,公民黨在那屆立法會選舉繼續保有6席和立法會中民主派第二大黨的地位。

2016年12月,鄭成為公民黨副秘書長,「原本位置的設計是未來接任秘書長,是新增的一個位置,所以在執委會算是重要」。不過在2018年12月換屆時,鄭沒有升任秘書長,而是「被指派去做執委會成員,政策倡議的位置」,後者在2020年11月底的周年大會改選中,由初選案另一被告李予信接任。

根據鄭的供詞,公民黨領導層是 「雙頭馬車」,既有主席,又有黨魁,既有執委會,又有黨團。執委會「理論上是就當時的政治形勢,作出一些政治決定,以及行政的工作」,「黨團有當屆立法會議員,他們的議員助理,黨的一些顧問,以及有需要邀請一些元老」,黨團「就着立法會最前線的政策和決策,以及一些跨黨派的接觸聯繫」。

在此格局下,鄭認為,執委會看似肱股,但實際上被黨團「凌駕」,只是「橡皮圖章」。

「有三個原因啦,第一就是公民黨傳統是由立法會議員起家,黨的架構不是那麼穩陣,所以向來都是立法會議員話事;第二就是他們經常認為自己在立法會最前線工作,有最前線的資訊,所以做決定是理所當然;最後就是,黨團的重要成員和執委會成員是高度重叠,所以有些東西是黨團已經談好了,才去執委會,象徵式地通過」,「黨魁去執委會的時候,其實已經過黨團的一輪討論,所以大部分都是黨魁決定」。

鄭說自己不會形容公民黨的決策過程是民主。

鄭說自己曾在執委會對黨團提出的建議提出反對,但「當那個最高層的決策核心有一個取態的時候,其他人就會慢慢去由不同意轉為跟隨」,「有時的情況是,即使有些人很強烈地表達意見,最後都永遠説服不了最高權力的決策者,最後就是跟隨黨的最高決策者 proceed 那個決定」。

鄭形容自己擔任副秘書長的兩年(2016-2018)「我會發覺,好多重要的決定,其實都是由黨團討論完,黨魁來匯報,我接觸不到真正去決策的核心」。

當時公民黨的黨主席是梁家傑,黨魁是楊岳橋。在初選案中,楊岳橋也是被告,且選擇認罪。

- 徵召機制 - 

與「雙頭馬車」、「黨團凌駕執委會」相連的是成為公民黨立會選舉候選人的兩種路徑。

「第一個是傳統的程序啦,那就首先由地區支部提名和通過,跟着執委會做背景審查和提名通過,跟着就要去到一個特別會員大會給全黨去投票通過」。

「第二個方式是徵召機制」,「就是黨的立法會議員和一些元老,就住政治形勢,在任何的時間,去徵召一位黨員去出選一個位置」。據鄭的供詞,徵召機制可以隨時壓倒(trump)執委會的對人選的決定。

鄭說自己是走第一個傳統路徑而成為公民黨候選人,最終「在5月30號的時間,在特別會員大會通過一份初步的公民黨的參選名單」,其中確定鄭會代表公民黨出選港島區立法會議員。這次特別會員大會也通過決議,授權執委會就選舉實際情況去做徵召,其時距離初選提名期開始還有兩個禮拜。

鄭說晉身公民黨參選名單並沒有讓他安心,因為徵召機制意味着他可能隨時被換卒。

按鄭的理解,港島區一席對公民黨非常重要,「因為過去都有港島區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所以那陣時有傳,(時任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會由法律界轉去港島區,或者梁家傑都有機會」。而公民黨高層給他的態度一直偏向觀望——2019年10月,楊岳橋、譚文豪叫鄭到他們立法會辦公室,問他有無意向參加立法會選舉,並說「如果要他們支持我去選這個位置,就要拿些成績出來給他們看」;區議會民主派大勝之後,2020年1月,楊、譚再次見鄭,「算是認可我的成績,但是,他們說還要看其他的表現,叫我繼續努力」。

儘管沒有任何公民黨高層或元老向鄭明示或暗示有考慮換人,鄭也沒有主動問過,但他覺得,「我是一個新人,那所以當那一刻是公民黨受到外面壓力好大的時候,形勢比較緊張,就會有消息說可能有機會更改的這些傳言」。

鄭說自己安心下來是一直到2020年6月中,「初選正式宣佈我們參選那一刻」。

- 一意孤行 - 

鄭不斷在作供時重複,他想選、他要靠黨、參選的時候——無論是初選還是正式選舉——都跟黨的路線和説法。

早在2016年在陳淑莊名單排第二的時候,鄭已經有意參選立法會,觀乎2020年的情況,鄭認為「我是一個新人,民主黨公民黨兩個民主(派)的大黨啦,唯一一個不是連任的人,而我的取態比較溫和,所以必須要靠黨,參加初選,才有勝選」。

法官表示不明白他的邏輯,鄭說因為有民調說民主派支持者只會投票給初選勝出的人,但也説不清楚是何時的民調,只是模糊地說應該是香港民意研究所做的。

據區諾軒的供詞,2020年2月,他與戴耀廷、李永達、李卓人先與梁家傑見面討論民主派協調問題,梁家傑表示自己已經從前線政治工作退下,叫他們直接找公民黨執委討論。同月,區、戴到公民黨總部與部分執委會面,簡介初選,區記得的出席者包括梁家傑、余若薇、賴仁彪、陳淑莊、譚文豪。

區說,戴耀廷再次講出他對立會過半的願景,有講到運用基本法權力,兩次否決預算案、解散立法會,最壞的後果是去到行政長官下台,不過陳淑莊對此有所保留,因為公民黨準備參選法律和飲食兩個功能界別。區說,在那次會議上,公民黨沒有表態支持初選。

雖然是執委,但鄭說自己事前不知道有那次會議,也沒有出席,事後也沒有被知會。

在2020年3月中後,鄭說戴耀廷曾經私下聯絡他,問他是否有機會代表公民黨在港島區參選。鄭說自己將信息向黨轉告,之後黨的副主席賴仁彪和他一同出席了同月稍後舉行的港島區第一次協調會議。

也是在2020年3月中,鄭憶述譚文豪提出要開一次2020年立法會選舉的預備會議,「他說有好重要的事,想同大家溝通,所以就在這個選舉籌備會議,就叫人來」。

出席這次會議的,據鄭說,有「立法會議員和助理之外,都有潛在的2020年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包括楊岳橋、譚文豪、郭家麒助理、郭榮鏗助理、陳淑莊助理、林瑞華和鄭達鴻,李予信有沒有出席鄭說不記得。

鄭憶述,會議上,譚文豪說知悉坊間有些人開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作為籌碼,去爭取五大訴求,譚提出與其遲早都被人夾,不如自己衝出來去得盡些,用「否決所有議案」,作為籌碼,爭取五大訴求,「意思是,他出來站了這樣一個立場的時候,就怎麼都不怕被人夾啦」,但「那個時候的講法沒有說要去夾別人」。

鄭說楊岳橋和譚的助理都同意這個主張,但他自己、郭家麒助理、林瑞華都提出反對。

鄭憶述:「我就説明明我們的支持者是一班理性中產,有什麼理由衝出來分一塊本土派的餅。郭家麒的助理講一個醫院的議題的時候;我在區議會有提出擴建東區醫院,我是動議人,而且是極罕有得到醫管局和政府部門同意,而我又是規劃會主席,如果有相關議題,我是動議人,又會是區劃會帶領會員同意,但是如果我在立法會反對,這樣説不過去」。

但是,反對無效,鄭說楊岳橋、譚文豪「一意孤行」,決定在3月25號召開記者會,屆時「就是講否決一切議案爭取五大訴求,部分人有這樣講」。

3.25召開記者會的決定,据鄭說,沒有經過執委會同意,沒有達成一致的黨的立場,也沒有說3.25記者會上的宣佈對全體公民黨員有約束力,甚至沒有決定3.25當日有誰要出席。鄭同意決定的過程,「程序上有問題」,雖然「好多時(候)這些記招,都是沒有經執委會同意的」。

在初選案中,公民黨共有5人被告,除了鄭達鴻、李予信、楊岳橋,還有譚文豪和郭家麒,譚、郭均認罪。

- 3.25「莊嚴承諾」 - 

2020年3月25日的記者會是公民黨在案中的第一個罪錨。

當日公民黨黨主席梁家傑、黨魁楊岳橋領銜,在立法會召開記者會,背景大字 「全面進攻 議會過半 實現五大訴求」。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郭家麒、譚文豪,區議員鄭達鴻、黃文萱、李予信、余德寳,有意出選飲食界功能界別的林瑞華,公民黨秘書長梁家善。

按鄭的歸類,當日記者會的出席者都是有意參加2020年立法會選舉的人,包括爭取連任、或者爭取首次晉身立法會。

這個列陣是誰安排的,鄭說並不知情,他只知道自己是楊岳橋邀請去的,楊也沒有特別解釋為什麼要叫上他。

在那次記者會上,楊岳橋說:「林鄭理應在施政報告回應五大訴求、落實五大訴求,如果她做不到,公民黨會同她不客氣,簡單而言,以後政府的每一個法案——由施政報告不能回應五大訴求之後——財政的申請、財委會的每一個申請,我們都會否決。」

楊還說:「這個是一個莊嚴的承諾,到3月的財政預算案,如果林鄭仍不願意有任何退讓,我們會義無反顧投反對票,也會促成35+一齊否決預算案。」

譚文豪說:「我們現在是講出一個很明確的路線圖,告訴香港人,告訴北京,告訴特區政府,這次9月立法會選舉民主派要過35,之後一個月之内就是林鄭施政報告,施政報告如果沒有落實五大訴求,講得好清楚,否決所有法案,否決所有撥款,直至回應,再不是到之後3月,財政預算,我們否決預算,解散立法會,再上來再否決,林鄭就要下台,找哪個特首來,他一日不回應五大訴求,我們一日否決下去。」

鄭作供時說,他不同意楊、譚兩人的說法,在針對楊、譚說法的逐項提問中,鄭共說了10次不同意。

他認為楊、譚的說法不代表「公民黨統一的立場」——因為,第一,沒有經過黨內的授權程序;第二,記者會上,郭家麒表達了不一樣的看法,可見即便是比較有實權的公民黨黨團成員之間,立場也並不統一;第三,鄭認為楊只可以代表當屆公民黨黨團發言,不能代表未來的公民黨立法會黨團發言。

郭家麒在記者會上說,基本法的設計讓立法會有權否決,目的是讓政府受制衡、有監督,如果政府胡亂撥款,作為民意代表的議員理應反對,「直到政府交出合理的預算、合理的政策,這個就是最重要的」。

鄭說,他同意郭家麒,是「因為他強調,如果有好的預算、好的撥款拿上立法會,無論立法會有35個人、40個人,他們都會同意,只是檢視完,如果有差的撥款,才會否決」。 

鄭在3.25記者會上沒有發言,只是一直站着舉牌,牌子上是一個二維碼,讓市民登記做初選的選民,他形容自己當日的角色,「就是舉牌」。

3.25記者會上楊、譚的發言並沒有偏離此前籌備會議的討論,差別是「他們在籌備會議的時候沒有講到一回到立法會、行政長官不同意,就開始否決」。

針對鄭的「非統一立場」說法,控方拿出了2020年3月30日公民黨「立法會選舉心戰室核心小組」第三次會議記錄,鄭說那是針對3月25日記者會的一次檢討會。會議記錄顯示,各團隊同意3.25記者會成功設定民主派的立法會選舉議程,力爭透過議會過半,逼使政府落實五大訴求。

鄭辯稱鄭說第一段中的兩個「各團隊」所指不同,第一個是指出席3.25記者會的各團隊,第二個是指3.30會議的各團隊。但是兩次都有郭家麒團隊。主控指出,這顯示,郭家麒也支持以否決預算案來逼逼政府回應五大訴求,鄭說,「這裏只是在說選舉議會過半,逼使政府落實五大訴求」,主控和法官都追問,除了否決預算案,還有什麼方法可以逼到政府?

鄭最終同意,3.25記者會上沒有提及其他方法,此前的預備會議也沒有這樣的討論。

- 政治語言- 

鄭形容,楊岳橋在3.25記者會上的發言,那個「莊嚴的承諾」,是「政治語言」,主審法官陳慶偉追問是否「a potential lie」(政治謊言)、李運騰問是否「dressing up a speech」(花言巧語),鄭答:「有機會是。」

鄭說如果自己當選,「看實際的財政預算案再決定」如何投票,「我會認為五大訴求做不到固然可能是政府的一些缺失,但同時間,政府都必然會拿財政預算案出來,我們不可能不看當中的内容,到時候就是看究竟財政預算案裏面有多少政府可以抛出的橄欖枝,或者一些派糖的措施,整件事再作一個平衡的檢視。如果它派出來的對市民有益的地方是多過它的缺失,到時候不可能不同意。」

法官陳仲衡問,所以你是準備好用「五大訴求」來換政府派糖?鄭說,是。

政府有可能「拋出橄欖枝」嗎?鄭說他認為有,因為他相信政府是理性的。

鄭說,假設當選,當選之後「距離真的要去審議財政預算案還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我深信政府會一直檢視民意和選舉結果去同民主派談,當中其實有好多次是檢視民意的機會,包括民主派初選的投票人數啦、包括實際選舉民主派的議席得到多少、包括施政報告的諮詢、也包括財政預算案的諮詢,如果民意一面倒,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我相信理性的政府是會作出回應。」

就算政府不回應「五大訴求」,鄭說他也不一定會否決預算案。「因為我區議員都有好多民生工作需要處理,如果那些民生主張擺到預算案或立法會審議,會增加了我投票支持的機會。」

不過鄭的競選單張中,政綱第一項就是「35+反制政府,實現五大訴求」,法官們笑問:那你這些也是「政治語言」嗎?

鄭:「描述那個時候的政治環境的時候有用,但民生的事項是很確實的承諾。」

那萬一到時公民黨的黨團決定還是要否決預算案呢?鄭說他準備運用一個公民黨在2016年毛孟靜退黨事件之後建立的「議員豁免跟隨黨立場投票機制」,申請不跟大隊否決預算案。這個豁免機制,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在投票贊成任命張舉能為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時,也有用過。

如果豁免機制都不被允許,鄭說,最壞情況,他打算退黨。

不過這些打算鄭沒有向公民黨透露過,他說自己只跟選舉經理 Catherine Cheung 透露過。法官陳慶偉問鄭是否曾經嘗試對黨坦誠,鄭說,「那一刻沒有,因為無論資源同之後的一些宣傳的關係,都是需要黨的幫忙,所以那一刻不是一個適合的時間去講。」

陳官形容鄭是打算做公民黨「black sheep」(害群之馬)。

鄭:「我會認為如果我要作出任何改變,都必須要先成為立法會議員,在黨才有議價能力。」

陳官:沒有想過轉投其他政黨,比如街工嗎?(溫和民主派政團街工在2020年6月底宣佈退出初選)

鄭:「在那一刻公民黨是我最大機會、最有勝選的一個身位。」

- Line to take - 

靠黨選、跟黨line to take的物證在於一本鄭達鴻說為他量身定做的《論壇天書》。

在2020年5月30日公民黨特別會員大會通過立法會選舉出選名單的翌日,5月31日,公民黨召開了選舉經理第五次會議,會議記錄顯示,其中一個工作目標是要在6月12日前完成政綱和 Line to take(LTT),這項工作由公民黨顧問 Masun 和楊岳橋的兩名議助 Fung 同 Ashley 負責。

2020月6月13日,選舉經理人再次開會,會議記錄顯示,「論壇 LTT 差不多完成」。鄭說,「黨的 LTT 是一個比較理論層面的,論壇的 LTT 就是預計論壇會有些問答環節那樣去 draft」。

鄭說,「公民黨在選舉期間最低的要求,是要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去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而隨着不同區,有些人會直接 refer 去3月25號的那個否決一切的立場」——但是,這個黨的LTT 並沒有形成任何書面文件在執委會正式通過,公民黨也並沒有要求其立法會議員必須(must)否決預算案。

鄭說,他的《論壇天書》是「助理和選舉經理跟着黨的 line to take去做」,「隨着黨的 line to take 去 tailor make 貼身訂造一份給港島區」。

按照天書,如果被問到如果當選立法會議員會怎樣做時,答案是「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撤銷所有抗爭者控罪,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並重啓政改達至雙普選」。

天書在說話技巧部份有筆記「不用有邏輯-結構」,這引起法官們的興趣,鄭解釋「它意思是你選舉期間講的東西不需要追根究底,到選舉期完了,才按照實際情況處理」。

鄭說,他「一直不認為一定要捆綁否決財政預算案去爭取五大訴求」,但是他參選期間一定要跟黨的立場,因為黨告知他的選舉經理,他要跟着天書擬定的答案去發言,包括在6月27日舉行的港島區初選選舉論壇上。

至於是公民黨的哪個機構或者那個人發出這樣的指令,鄭達鴻則說不清楚,但他認為自己必須照做,以獲取黨的支持去參選,即使那些發言的內容並非他真心同意或相信,不過——「我就採用了最低的立場」。

- 贏選輸退 - 

鄭達鴻對自己參加過的「3次或4次」港島區協調會議所得的「共識」的理解,就是「贏了有得選,輸了沒得選」。

2020年3月26日,戴耀廷和區諾軒主持香港島第一次協調會。鄭記得當日戴在協調會上傳閱一份《35+計劃》文件,也有談及否決預算案的問題。鄭說不清楚戴為何要提出這一點,「我們討論,有講這份文件的一些實際操作的時候,他突然穿插當中去講了這樣東西」。時任南區區議會副主席司馬文(Paul Zimmerman)反對這個提議,「他反對用這樣東西去約束各個候選人」。

鄭說當日會上並沒有就否決權展開討論,只有戴和司馬文的「根本性分歧」,兩人的對話也很快結束,「司馬文講完之後,其實戴耀廷都沒有再講話」。鄭說和他一同出席會議的公民黨副主席賴仁彪沒有發表看法,他自己也覺得沒有需要發表看法。

鄭總結港島區在三或四次協調會後達成的共識,「包括搞初選,搞初選的論壇,贏了才有得選、輸了沒得選,目標議席是4席,靈童制,還有(選民每人)投一票」,而且會議上曾經討論過要不要簽署一份文件,文件要旨就是「贏了有得選,輸了沒得選」,但這份文件最終沒有出現,也沒有草稿。

鄭表示自己從來沒有收到過港島區協調機制的初稿和終稿,並指兩份文件所寫的與協調會上達成的共識不一致,文件第四點寫「各區選民可......以全票制選出他支持的四張名單」,但港島區最終因為技術問題,只允許選民一人投一票。

控方提問時,法官陳慶偉說,即使鄭有收過文件,文件第二點提及的否決預算案都不會讓鄭驚訝,因為公民黨早就有這樣的立場,所以鄭也不會花很多時間去讀文件。鄭在拉鋸下同意,並說「但不會認為那個是共識」。

控方指鄭在初選組織者6月9日的記者會前就已經知道「在所有選區的所有協調會」,否決預算案都有討論,鄭否認。

鄭說公民黨的候選人之間沒有討論過各自所在的選區的協調會講了什麼,譚文豪是簽了九龍東的共同綱領才發送到公民黨群組,而他也沒有印象郭家麒有提及新界西有協議。

對於35+提出的、泛民主派在港島區的6席中取得4席的目標,鄭表示「幾乎不可能」。他認為這種信心的基礎是2019年的區議會大勝,但是要在立法會選舉取得這個成果,就需要一個完美的分配機制,「而民主派從來沒有一個這麼科學的機制去處理,加上(區議會選舉中)民主派得票的人數多了,但建制派都多了好多」。

鄭認為35+目標也是「十分之不可能」,「在地方選舉就好難做到66443(議席目標)。然後在功能界別方面,功能界別主要有團體票同個人票,團體票就好多本身就是一些指定的團體,民主派根本就完全沒有機會,就算個人票,很多的界別都很難登記做選民」。

功能組別,或功能界別,是在香港代表指定的商會或行業、在立法會選舉中擁有特別投票權的類別,因選民資格和基礎高度限制而備受「小圈子選舉」批評。

2020年,佔立法會70席中30席的28個功能組別,其登記選民約25萬;第29個功能界別是俗稱「超級區議會」的區議會(第二),佔5席,候選人由民選區議員互相提名產生,超過419萬在其他功能組別沒有投票權的選民都可以參與投票。

2021年,在「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下,北京大幅修改香港立法會選舉方法,改組功能界別,使其佔立法會90席中的30席,登記選民跌至22萬以下,變化包括區議會(第一)(第二)兩個界別被取消,新增了港區人大政協及全國性團體的組別等。

- 墨落無悔 - 

公民黨在初選案中第二個罪錨,就是以黨的名義簽署的《墨落無悔》聲明書。

2020年6月9日初選記者會上,戴耀廷表明不會要求初選參與者簽署共同綱領。

翌日(6月10日),鄒家成、張可森、梁晃維聯名發起墨落無悔聲明,表示協調會上已經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是眾人合作的基礎,墨落理應無悔,否則是失信於選民,呼籲有意參加初選的人,在宣布參選時公開簽署以下聲明:

1. 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撤銷所有抗爭者控罪,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並重啟政改達致雙普選。

2. 我認同若支持度跌出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

聲明並強調,「僅為確保抗爭陣營參選人,有最基本的抗爭意志」。

鄭說6月10日晚,公民黨內部、一個有二三十人的Whatsapp群組討論是否應該簽署聲明,因為留意到聲明在網上廣傳,而且有人在社交媒體平台問公民黨為什麼不簽。

鄭憶述,「議員助理和資深黨工,他們的意見就是,這些聲明,你快點簽了,個矛頭就會指向第二個沒有簽的人,因為這都是在講選舉期間的公關舉動」,而他自己則兩次表明反對,建議黨不應該簽署。

「第一次就是說,坊間這樣的聯署,如果我們覺得(自己)是民主派其中一個比較大的政黨,就不應該說簽就簽,黨格會沒了」,「第二次就是說,他們討論了好久,我就提醒他們,都要回想我們的target audience(目標人群),是一班理性溫和中產」。

在法官李運騰的追問下,鄭說,一開始楊岳橋和譚文豪都反對簽署,「因為會開了一個無窮無盡的一些聯署」。

鄭說有關討論從6月10日晚上延續到6月11日中午,他的反對意見沒有被接納,而群組在初選完結之後刪除,因此沒有對話信息記錄。

最終公民黨以黨的名義簽署聲明書,並在公佈簽署的信息中說,公民黨早在3.25記者會上已經作出承諾,「我們樂見更多同路人以議會過半為共同目標」,並加上hashtag「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 個人言行 - 

區諾軒在2023年1月從獄中寄給鄭達鴻的信中所寫,鄭雖為黨的立場所拖累,但終究案件是要看個人言行。

鄭的個人言行之一,就是2020年6月15日,與楊岳橋一齊出席網絡電台D100的節目《風波裏的茶杯》,主持是吳志森。

當時有一位聽眾王小姐打電話上節目,問如果初選候選人不簽署任何協議,那35+來有何用,又表達對民主派現任議員「一舊雲」(民主黨黃碧雲,亦為初選案被告)不跟大隊投票、如何相信將來民主派會團結投票的憂慮。

鄭當時的回答是:「我簡單啲覆一覆喇,即係唔係冇共同目標,共同目標就係要撼動呢個政權去用35 Plus。咁其實一開始都傾過簽唔簽呢樣嘢,只不過戴教授係一個良好願望,就驚國安法嚟到嘅時候就會影響好多個人,咁所以佢係......即係一個良好願望,話想大家有一個走盞位咁樣嘅啫,咁當然有啲人想繼續有一啲共同嘅願望,咁所以就之前有個聯署喺度,咁譬如公民黨都簽咗嘅。咁呢個就等每一個政團自己去考慮喇,咁呢個好難去規限到嘅。」

鄭說自己用「撼動政權」這個字,是借用主持吳志森的說法,並解釋「我認為拿到議會過半,即係35+之後,就可以改變以往的政治版圖,立法機關就不會只是被當作橡皮圖章」,而「傾過簽唔簽呢樣嘢」(談過簽不簽這個東西),所講的就是他說「贏了有得選、輸了沒得選」的協議。

法官們指出此前的證供中從來沒有人提過有這樣的協議,鄭說是港島區第三或第四次會議提出,他不記得是誰提出,「但因為過往的初選都是有一份表格就是寫,告訴人聽,講明贏了有得選,輸了沒得選」。

鄭又指自己講到「走棧位」(遊走的空間)轉了話題,從那個贏選輸退的協議,轉到「後面就開始答(那)個公眾的問題,就是公民黨都簽了一份墨落無悔的聲明」。

控方盤問期間鄭繼續堅持這個「二分法」,不過遭到法官李運騰質疑——當時人人都知要贏了的人才可以參加正式選舉,如果戴耀廷想避免當局知道的東西只是「贏了才有得選」,那為何還要開6月9號的記者會?鄭辯稱當時最反對初選的主流報章指戴耀廷操控選舉,所以在協調會上戴提出這個事項,擔心他會製造出一張「DQ名單」。

李官再追問,初選候選人名單難道是秘密嗎?

鄭說:「不是,我意思是當大家去簽署那張提名表格的時候,就有機會被人說是一齊去參與了操縱選舉。」

鄭的個人言行之二,是6月19日的一次聯合街站,出席者包括鄭達鴻、余若薇、陳淑莊、楊岳橋、郭家麒、李予信、譚文豪、余德寶。

鄭在回應記者提問的時候講到「在即將到來的立法會當中否決財政預算案,以及為香港人爭取落實五大訴求」。當時楊岳橋站在他身邊。

鄭供稱,他這樣說是應楊岳橋的要求:

「在這個造勢大會之前,楊岳橋就拉我到一邊,他就說,今日的焦點就是聚焦介紹你,所以就叫我去負責記者的 Q&A section,他叫我帶出黨是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的立場,所以即使問題未必直接關係,我第一個回答都是拉了去講否決財政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的這個立場。」

鄭的個人言行之三,6月23日發佈在他臉書專頁的貼文,「不同崗位 一齊努力」,講到會否決不同議案,包括財政預算案,以爭取「五大訴求」。

鄭說貼文是他的助理發佈,他當時沒有留意到,是直到2021年1月被捕之後才看到內容,看到時「有愕然,因為他寫的說法,同我其他post 都不同」,不過當法官要求對比其他貼文時,鄭說已經遵警察要求關閉專頁,所以沒有保留。

不過當他發現這個貼文的時候,他有截圖保留助理發佈的記錄,並呈堂。

- 6.30會議 - 

國安法要來了。

2020年6月30日傍晚,鄭說得知國安法即將頒佈實施,公民黨當即約緊急會議,當晚10點多,「二三十人」,包括「黨的元老,余若薇、梁家傑、吳靄儀,時任立法會議員,包括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譚文豪,包括潛在出選人,包括我啦,李予信,林瑞華,和我們的選舉經理,和部分的助理,以及黨的秘書處和部分執委」,齊集公民黨總部,一齊等條文公佈。

鄭說「會議其實就是開來去應對國安法實施之後,我們看完條文,看有什麼要更改,去符合法例要求」。

會上公民黨就三個範疇的更改作出決定:

「第一個就是我們由本身是原則性反對國安法,變成我們承認國安法已經在港實施,只是希望能否用基本法18條未來作出一些修訂」;「第二樣是關於同外國的聯繫,我們決定了以後是不會再同外國或者外國領事有任何聯繫,除了在立法會有一個議會聯絡小組是定期有些外訪,同建制派一齊去」; 「第三是我們由原本是否決一切的議案作為籌碼爭取五大訴求,改為不再否決一切」。

至於「否決預算案」,公民黨在討論完之後,仍然認為合法。鄭說,「它認為合法是有兩個 condition(條件),第一不是癱瘓政府,第二是用否決財政預算案作為籌碼,這個這樣的語境底下他們認為合法」。

此説來自鄭引述黨主席梁家傑——「梁家傑講了兩個重點,第一,他說否決財政預算案從來只是籌碼去爭取五大訴求,絕對不是癱瘓政府;第二,他說否決權就好似民主派一直擁有在議會的關鍵少數否決權一樣,重點不是否決,而是當你說會否決,對方知道你可以否決,那為了避免這個情況出現,大家就會進入一個政治談判的階段,去拿出好的方案去避免否決。這個才是 good governance(良好管治)。」

法官陳慶偉追問,公民黨的意思是,否決預算案只是一個威脅(threat),可能用、可能不用,還是如果政府不回應五大訴求,公民黨就會否決預算案?

鄭說那個會議上並無討論,「我的理解是,他們當這個是一個 threat 啦可以講是,而之後是可能會否決,可能不會否決」。

鄭說6.30會議並無會議記錄,不過在2020年7月1日凌晨,公民黨在臉書發佈貼文,稱已經審視過66條國安法,「跟着就只不過講了些鼓勵的話」,但沒有公開講前述的三點改變。

法官陳仲衡問,你其實可以在自己的臉書公佈,你不覺得公衆需要知道這些改變嗎?

鄭說,「可以,但我相信那未必是一個適當的時候。」

- 單張、政綱與短片 - 

沒有公佈的三大立場更動,據辯方案情,體現在了三項選舉用的材料的改動上,包括單張、政綱和叫選民在初選中投票的短片。

6.30會議上,公民黨決定修改有4點内容的選舉單張設計——其時這張單張尚未被印製和派發。

第一點「35+反制政府 實現五大訴求」不變——鄭說因為「首先這個是黨的立場,無論國安法前後我們都認為這個説法是合法」;第二點「力抗國安法」被刪除,代之以「追究警察濫權 改革敗壞制度」;第三點「力擋教育學界染紅」不變;第四點「全力連接國際戰線」改成「把香港現況訴諸國際」,第四點的内文也刪除了「積極參與與外國政府的溝通」。

同在6月30日,鄭向印刷公司開單,要求留紙印製70000份單張。7月1日或2日,鄭向印刷公司發出更改後的單張設計,以供印刷。

7月3日是要求民主動力修改政綱的最後限期。鄭說公民黨群組討論之後,決定先用「以言入罪 無字政綱」取代之前上交的九點政綱,而新九點政綱就容後討論,新政綱準備留給9月官方選舉使用。

原九點政綱包括:

1)爭取議會過半35+以關鍵否決權促使政府落實五大訴求;

2)反對港版國安法;

3)全力調查及追究警察濫權及濫暴罪行;

4)約制警權,改革警隊、監警制度及公安條例;

5)彈劾及罷免林鄭月娥;

6)為被捕者提供法律支援;

7)支持及推動黃色經濟圈;

8)呼籲國際社會,關注香港人權狀況;

9)推動各國為港人提供更多保障。

7月3日晚7時08分,公民黨秘書處職員將「無字政綱」用電郵發送給民主動力,並抄送各選舉經理人。

同日,鄭說楊岳橋和郭榮鏗要求各候選人提交選舉單張以供檢閲,沒有問題之後,鄭就向郵局作出通函郵寄申請。楊郭兩人當日也就新九點政綱提出建議,交給7月4日的選舉經理人會議討論。

7月4日,選舉經理人第九次會議討論新九點政綱,第一點從「關鍵否決權」,改成了「立法會主導權」,「即不再否同決任何的議案作出捆綁」。不過會議並沒有就新九點達成定案,交由楊岳橋助理 Fung 修改並再諮詢各個候選人。

之後數日,具體日期鄭不確定,Fung 在公民黨的選舉 WhatsApp 群組發出新九點政綱,鄭說群組内沒有人反對,因此視同新政綱被採納。鄭說自己同意新九點,因為給他「更多彈性」。

7月5日,鄭加單印刷多10000份選舉單張。

7月6日,郵局回覆鄭說他的單張可以進行通函郵寄,鄭當日就將單張送去郵局,第一批印刷的70000份中,有69957份被用作通函郵寄,餘下的在街頭派發。

7月11日,初選投票日,公民黨發現民主動力在票站繼續貼出舊九點政綱,於是立即通知民主動力。

7月12日,初選票站的政綱已經變成「無字政綱」,具體何時更換鄭不清楚。

法官們追問為何黨未確定新政綱,鄭就拿因應國安法修訂過的單張去印刷同郵寄呢?

鄭:「我有四個原因。第一就是,更改了那兩點之後,以及6月30號會議之後,我認為整份單張是合法。第二個原因就是新政綱未討論完畢,所以用回舊的政綱。第三個原因是楊岳橋和郭榮鏗在7月3號的時候,叫我們給我們以往的單張給他們去檢閲,而這張是給了他們檢閲,他們覺得無問題。第四個原因就是那份單張在7月3號已經給郵局去審批,當郵局都審批成功的時候,我們認為是一份沒問題的單張。」

法官們又問無字政綱的「以言入罪」是什麼意思,鄭又說是「政治語言」,「就是國安法生效之後有些東西可能不能講,但法例未必很清晰」,「那一刻,我們需要時間再去商討這九點政綱,所以就用了一個政治用語去表達當時的情況」,「那個時空下,在7月1號至7月3號,有好多黃店或者其他小商戶,很擔心他們那些標語是被人說觸犯國安法」。

法官李運騰問,那你做了什麼去幫他們呢?除了收回自己的政綱之外。

鄭說,我們曾經有幫他們一齊去撕掉那些單張。

控方盤問期間,法官陳慶偉和李運騰關注新九點政綱中有彈劾特首、啟動獨立調查一項,李運騰質疑這個說法是先彈劾、後調查,未審先判,鄭解釋,根據基本法73條,啟動彈劾特首時,「必然牽涉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去查整件事件」,「黨的立場那一刻是,他們認為,特首需要為社會運動負責,所以展開程序,再由獨立調查委員會看看事實的真相,然後在得到報告結果之後,交中央決定」。

法官關注為什麼公民黨不公佈新九點政綱,鄭說:「因為我們那時以為正式選舉還有很多這個機會」。法官陳仲衡質疑,公民黨這樣,就是在初選講一套,然後在正式選舉又準備講另一套,法官陳慶偉則說這樣是搬龍門。鄭一開始說是「隨着時間不同,政綱要符合當時的條件」,「 我不認為是轉來轉去,但就因為,一個新的法例有好多變數,所以就會有這樣的處理方法」。

法官陳慶偉:所以你覺得沒有轉過?

鄭:「我認為是有轉過的。」

同樣的關注在控方盤問期間再次被提起,李運騰指,初選的目的就是要讓民主派的支持者選出參加正式選舉的候選人,為什麼公民黨改了政綱卻不讓公眾知道?鄭說他「相信是公關考慮」。

「他們很擔心過了國安法之後,給人一個印象是他們縮得好勁(退縮得很厲害)」,「他們那個時候的考慮是一個勝算的考慮,原因是因為參與初選的光譜不是全部的選民,而是一班最黃或者偏黃的選民」。

法官陳慶偉追問,公民黨其實還是在說會用否決權,只不過為了公關或者政治現實考慮,公民黨想要入場券,所以才「縮」。鄭否認。陳再反過來問,所以公民黨在初選前維持否決預算案立場?鄭說,那一刻是。

早在6月13日的選舉經理人會議,公民黨就決定要製作一條短片——「初選好重要,初選點投票」(初選很重要,初選怎投票)——教選民如何參與初選投票,並原訂在7月3號推出。據鄭說,國安法的到來也讓公民黨要重新檢視和修訂這條短片的台詞設計。

不過在後來接受李予信代表大律師關文渭的盤問中,關於最終發佈的短片在何時拍攝,未能完全釐清。6.13的會議記錄預留了6月20日作拍攝日期,但鄭一開始說拍攝是在「6月尾7月頭」,後又說「有可能」是6月20號。不過如此一來,短片的修改就早於公民黨的6.30會議。關文渭指5月28日全國人大已經就港區國安法作出決定,坊間已經有關於條文和用字的討論,短片台本的修改可能是因應這些討論進行,鄭又說「不純粹是因為坊間的討論,我記憶六月尾的時候已經有一些條文,雖然不是正式條文」。

按照原本的設計,鄭要在短片中說:「如到3月財政預算案提出時仍未落實五大訴求,將會否決財政預算案,造成政府財政懸崖」,這一句在修訂中被完全刪除,代之以「民主派要喺今年嘅立法會選舉議席過半,來緊嘅初選非常重要,對抗極權需要唔同嘅戰線,議會呢條戰線我哋唔可以放棄」。

而楊岳橋本來要重申3月25日記者會上所做的「否決所有議案和預算」的承諾,但在修訂後的台本中,「所有」兩個字被刪除。

鄭說當時認為這樣的修訂,已經不會觸犯國安法,「我當刻認為當『否決所有議案』這個 phrase 是 delete 之後,就會有彈性,所以符合當時的法律」,「我當刻認為,否決財政預算案,如果是就着某些條件,而去做的話,是符合法例的要求,因為,否決財政預算案是不能夠癱瘓政府」。

根據修訂後的台詞拍攝的短片最終在7月10號發佈。

鄭說自己對於短片的台詞設計沒有決定權,也不能自主選擇是否參與拍攝,不過此說不為法官接受,陳仲衡直指鄭滿足黨的要求是為了得到黨對自己參選的支持,「是你自己的選擇,讓自己走入這個狀況」。

法官李運騰則留意到,公民黨在2020年6月11日、公佈自己以黨的名義簽署了《墨落無悔》聲明書的臉書貼文中寫道,「立會過半後,政府必須落實五大訴求,否則公民黨將行使基本法賦予的否決權,否決包括財政預算案在内的政府議案法案及撥款」。

李官指出,當時國安法尚未頒布實施,公民黨也未因應國安法作出任何立場上的更動,但是這則貼文裏面,也沒有了「所有」兩字,那麼這則貼文和改動後的短片劇本有什麼不同呢?如果沒有,那公眾如何能得知公民黨的立場因為國安法而有了變化呢?

鄭辯稱6月11日貼文的「包括財政預算案在内的政府議案法案及撥款」說法,比修改後的短片劇本中所說的「議案和預算」,涵蓋範圍要大,但被法官陳仲衡批駁為「數字數,而非講涵義」,鄭仍然堅持是有改變,「但是,可能(那)個改變未必個個人都看得到」。

法官陳仲衡和陳慶偉追問,所以公民黨有立場上的轉變,但是又不想公眾知道?

鄭:他們是想給公衆有改變,但是同時他不想改變是很大令到有任何 backfire(適得其反)機會。

法官陳慶偉:所以又是政治語言?

鄭:「是。」

- 不覺違法 - 

鄭說2020年7月的自己,不認為運用否決權否決預算案、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是違法的,原因有四個。

「第一就是6月30號我們黨那次會議,裏面有資深大律師、大律師和法律界的前同現任功能界別代表,他們的看法都是認為合法」。

第二就是,公民黨不僅有自己內部開會研究國安法和及其帶來的風險,還曾諮詢戴耀廷的意見。

鄭說,「公民黨曾經3次問戴耀廷,第一次是7月1或者7月2號;第二次是7月9號,當(政制局)曾國衞局長出了個聲明之後,他就回覆了一個,之前我們在法庭都看過,一個很長的信息,包含國安法22同29條的;第三次是7月10號當香港民意研究所被警察上門搜查之後」,「他答的一個合法的回答」。

鄭說自己不清楚問答的具體形式和用字——比如是否有問到「無差別」——「不過,那時的問題環繞着兩件事:第一樣就是初選合不合法;第二樣就是用否決財政預算案去爭取五大訴求這個權力合不合法。」

法官追問,如果要拿法律意見,不是應該找一個比戴耀廷身份更獨立的人嗎?戴畢竟是初選的組織者。鄭說,「我當刻認為,因為6月30號在公民黨出席的大律師、資深大律師和法律界功能界別的議員,後面都必定會有他們的人脈,如果他們認為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應該都會通知我們,但是我們就沒有收到過任何這方面的問題。」

第三點是看到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接受媒體訪問,都說看不到初選會違法。

法官又問,鄭自己就是讀過法學博士的人,對黨和戴耀廷的意見就這樣照單全收,沒有自己分析嗎?

鄭說自己有研究基本法第50到第52條,「基本法起草的時候,除了想有一個制衡的精神,也都想繼續去保持行政主導的精神,所以行政長官是可以在徵詢了行政會議之後,去解散立法會」,「我認為整個的條文是基本上預示了,就算否決財政預算案,都不會造成癱瘓政府的效果」——這是他的第四點理由。

鄭闡述自己對基本法條文和設計的理解的時候,法官李運騰一直在微笑着搓手,之後李官就鄭說的公民黨因應基本法修訂短片台詞說:這麼說,國安法是讓公民黨免於作出違反基本法的聲明呢?

鄭:「我想,國安法的......國安法是其中一個考慮啦。」

- 鄭李分道 -

7月11、12日舉行初選投票中,鄭達鴻在港島區以排名第四出線,獲得90427票中的12%,排在許智峯、袁嘉蔚、梁晃維之後,不過鄭在參與正式選舉的時候,被選舉主任在7月30日取消參選資格。

鄭說「被人 DQ 之後,在黨我就慢慢淡出,專注地區工作,同籌備未來成為實習大律師的指向」,而在被取消資格的翌日(7月31日)中午,鄭說他的助理通知他,公民黨決定派出李予信出選原本屬意鄭去選的港島區議席。李予信在初選中代表公民黨參加了俗稱「超級區議會」的區議會(第二)界別選舉,但落選。

法官關注李是否就是鄭的 Plan B,鄭說,他自己本身就已經是陳淑莊的 Plan B,被取消資格之後,誰去出選港島區的決定權已經交回公民黨,而且讓李去出選,黨和李都沒有諮詢或者通知他。

在接受李予信代表律師關文渭盤問的時候,鄭講到,2020年3月到5月,曾經有「探討可能性」讓李予信排在他名單第二位出選港島區,但並沒有正式的文件,只有一份由鄭達鴻選舉經理準備的《港島區 鄭達鴻 李予信 立法會選舉工程前期工作計劃》。這份工作計劃日期是2020年4月23日,鄭說屬於內部文件,從未公開,只是用以向黨報告,「理論上」是初選和正式選舉都會用到,「因為左上角寫着,5月至7月提名期開始前」。

工作計劃中有6項工作計劃,鄭說他與李有付諸實踐,就是一同派有關國安法的單張,當時單張用的牌頭是「港島區區議員」,但沒有提及兩人想選什麼選區。

在控方盤問時,鄭說大約2020年5月中兩人不再同隊,我記得同他有些拗撬,他說不想做第二位,想做回一些地區的工作」,「就是當我們很密集落區的時候,他不是很想做這麼機械性的工作,而且那一刻他只不過是贏了不夠100票,所以就說想專注地區」。

以超區潛在候選人身份出席公民黨3.25記者會的,也並非李予信,而是另一位區議員黃文萱。在接受關文渭盤問時,鄭說在2020年5月30日的特別會員大會上,通過的初選出選名單中並沒有李予信,但當日公民黨執委會收到黃文萱通知決定退選,但他也不知道具體的原因。

整合鄭對關文渭和控方提問的回應,他第一次知道李予信成為公民黨初選候選人是「6月13號打後」,而徵召完成則不遲於6月19號,由楊岳橋和譚文豪在執委會上提議李出選區議會(第二)。

鄭稱楊岳橋在報告完成徵召的時候,提及徵召李予信的一個原因是「他在6月12號的街頭因為一個活動被邀請入了警署,他出來之後才有個討論說找他去選超區」。

主控及法官追問為何被請入警署會是徵召李予信契機,鄭:「他(楊岳橋)講的原因就是因為本身我們黨在街頭的論述不足」,「他們會擔心黨在街頭的貢獻不足」,「他們想被人攻擊的時候,可以有這樣東西講出來」。

法官李運騰問,那是不是被捕過更好?鄭說是。

法官陳慶偉關注鄭李選舉工作計劃中「建立和宣傳公民黨立法會團隊形象」一項,問鄭,既然你說你不受公民黨那個「莊嚴的承諾」約束,為何又在自己的選舉工程中去建立和宣傳黨的形象?鄭堅稱是因為「選舉期間要跟黨」。

陳官問,另一個問題是,你是在跟我們說,就算你被要求去建立黨的形象,黨簽署的《墨落無悔》也約束不到你?鄭最後同意陳的說法,即公民黨簽署墨落,是一個不指向任何公民黨候選人的「空洞承諾」(empty promise)。

- 心灰意冷 - 

2020年12月15日,距離初選投票日結束5個月,鄭達鴻在自己的臉書公開宣佈退出公民黨。

在題為「孤身上路 勿忘初衷」的貼文中,鄭達鴻寫道,2014年因為目睹雨傘運動的膠着,決心加入公民黨執委,期望可以帶來改變,「哪怕並不討好,我一直努力就黨務發表意見」,而且不斷進修,但是「慚愧地我改變不了任何一件事」,「不用猜測退黨是否策略,如果形勢沒有180度轉變,我是絕不可能再參與下年的立法會選舉,退黨是我個人的選擇,無論如何,我還是衷心祝福黨」。

在法庭上,鄭說:

「我退黨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就是我一直以來的志向都是去做立法會議員,去幫助市民,當這個夢想不能夠實現,我就退黨啦。第二個原因,就是,好像第二段所講,我一直以來都想我的意見是可以給黨聽得到,所以我才很努力去,去做區議員啦,去拿實習大律師的資格啦,希望可以得到他們認同,去接納我部分的意見,而一直以來都做不到這件事,立法會議員是我最後一個覺得做了就可以有我們站在同一個 level ground 的唯一一個最後的願望。當這個做法都做不到的時候,我心灰意冷,所以退黨。」

宣佈退黨三個禮拜之後,鄭達鴻在初選案大抓捕中成為55名被捕人之一,也是47人被正式落案起訴之後,少數獲准保釋的人之一。他在2021年3月13日獲准保釋,累計還押12日。

初選案大審118日,其中逾100日為控辯雙方傳召證人作供及盤問證人,本專頁整理5名控方證人、10名不認罪被告、1名辯方證人、1名選舉主任、6名國安警員的個體供詞,其中選舉主任和國安警員為同一篇,點擊他們的頭像即可閱讀。